我院拟采购一辆监护型救护车,现面向社会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诚邀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调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2. 采购单位:****
3. 项目概况:车辆及配套医疗设备清单
| 监护型救护车招标通用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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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车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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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车辆类型与资质 |
★车辆为柴油监护型救护车,整车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具备正规救护车专用公告资质,可在项目属地正常办理注册上牌、审验等手续,交付时提供完整公告、合格证、环保信息等全套合法资料 |
| 2 |
车辆状态 |
整车为全新原厂车辆,底盘无改装、无事故、无翻新,救护车上装改装工艺合规,结构牢固,满足院前急救、长途转运及复杂路况使用 |
| 3 |
额定载客 |
6-9人(含驾驶员) |
| 二、底盘、动力与行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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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燃料类型与排放 |
燃料类型为柴油,排放标准达到国六标准 |
| 2 |
油箱有效容积 |
满足长途转运续航需求 |
| 3 |
传动形式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4 |
最**全行驶时速 |
120—160km/h |
| 5 |
制动方式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6 |
安全配置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7 |
车身结构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三、外观、警示及照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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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车身外观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2 |
警示系统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3 |
车内照明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四、车载电气及电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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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逆变电源系统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2 |
整车线束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3 |
电源管理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4 |
电源接口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五、医疗舱基础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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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舱体隔断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2 |
舱体内饰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3 |
地面铺设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4 |
结构加固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5 |
通风温控系统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6 |
储物柜体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7 |
座椅配置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8 |
辅助设施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六、医用供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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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氧气瓶配置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2 |
供氧管路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3 |
氧气端口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七、担架及转运辅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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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上车担架系统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2 |
各类担架通用要求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3 |
担架配置清单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八、医用辅助耗材通用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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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医用氧气包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2 |
医用出诊箱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九、整体改装与通用合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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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改装合规性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 2 |
环保要求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 3 |
防腐防水处理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 4 |
设备安装要求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 十、医用设备通用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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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车载呼吸机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2 |
多功能除颤仪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3 |
心电图机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4 |
心肺复苏机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5 |
注射泵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6 |
车载消毒机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 7 |
吸痰器 |
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置常规要求 |
4.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交付地点。
二、调研参与单位资质要求参与本次市场调研的单位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2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
5.2.1整车生产厂资质:(代理商需原厂盖章复印件)工信部机动车整车产品公告(救护车车型)、国六环保信息清单、整车 3C 强制性认证证书、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资质。
5.2.2代理商资质底:盘原厂 + 救护车改装厂两级授权书(针对本项目调研有效授权,禁止过期 / 跨区域授权)改装企业救护车专用改装生产资质。
三、核心调研内容各参与单位需结合我院采购项目的需求,完整提交以下调研资料,内容真实、准确、翔实:
(一)企业基础资料包含企业简介(纸质或者电子版)、营业执照、特定资格证明材料等。
(二)报价按本项目总价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报价表
四、调研资料提交要求1. 提交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10:00截止,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2. 提交形式:提交电子版调研资料统一整理为PDF格式(报价清单可附Excel附表),文件命名格式为「****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单位全称」发送至邮箱****@qq.com;
提交纸质版调研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办公室。
3. 资料要求:所有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调研参与资格。
4. 本次市场调研仅为项目前期市场摸底,不属于招标采购流程,我院不向参与单位支付任何调研费用,提交资料不予退回。
五、联系方式联系科室:********办公室
联系地址:****门诊楼二楼
联系电话:0715-****957
电子邮箱:****@qq.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2:30-17:30
六、其他说明1. 我院将对各单位提交的调研资料统一汇总、核查、评审,结合市场行情、服务能力、报价标准、行业口碑等综合情况,形成市场调研报告,作为后续采购项目的重要依据。
2. 调研单位提交的服务承诺、报价标准、技术方案等内容将作为后续履约的参考依据,一经提交不得随意变更。
3. 严禁各参与单位恶意报价、串通报价,一经查实,将列入我院服务商黑名单,取消后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