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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的环境保护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有关要求,“****年产15000吨分散染料及配套中间体项目—6#生产车间(阶段性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公司)现就竣工日期和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竣工日期:2026年4月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4月5日~2027年4月5日
对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公****公司****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公司将积极听取并采纳。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联系人:阮良 电话:150****6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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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