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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令第682号)、《****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送审稿)等相关要求,现将********工厂项目二期工程及扩建锅炉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工厂项目二期工程及扩建锅炉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省**市清溪镇清樟路清溪段47号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0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任闯
联系电话:159****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