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竣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硅胶制品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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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拟对****橡胶制品、硅胶制品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6-10


根据****橡胶制品、硅胶制品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9001

传 真:0760-****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橡胶制品、硅胶制品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坦洲镇坦神南路75号1栋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橡胶制品、硅胶制品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建于**市坦洲镇坦神南路75号1栋,中心位置:东经113分28分15.082秒,北纬22度14分38.755秒,用地面积为1792.68平方米,总投资为5000万元,年产橡胶制品6250万件、硅胶制品5000万件、BMC材料3000吨。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块状橡胶制品生产工艺包括上料、密炼、开炼、预成型、修边、硫化成型、包装;片状橡胶制品生产工艺包括上料、密炼、开炼、片材延压、包装;硅胶生产工艺包括捏合、开炼、切料、硫化成型、包装;BMC材料生产工艺包括上料、搅拌、捏合、切料、包装;模具制造生产工艺包括车床、CNC、火花机、钻孔;设备均使用电能。
1、大气污染物
项目橡胶、硅胶生产废气:2楼上料废气(颗粒物、碳黑尘)经密闭设备负压收集后先经配套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再与经集气罩收集的1楼密炼、开炼、预成型、片材延压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一同经滤芯除尘器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3、4楼捏合、开炼、硫化成型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一并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要求,碳黑尘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项目BMC材料生产废气:2楼上料、搅拌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臭气浓度)经密闭设备负压收集后先经配套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再与经密闭负压收集的1楼捏合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臭气浓度)一同经滤芯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项目钻孔废气(颗粒物)、模具机加工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较严值要求,碳黑尘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二硫化碳、硫化氢、苯乙烯、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项目厂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污水,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45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市坦****公司处理。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等措施。
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东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一般包装废料、滤芯收集粉尘、废滤芯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给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沾有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火花油、废火花油包装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包装桶、含油金属碎屑、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项目内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机油、乳化液、火花油、废机油、废乳化液、废火花油、环烷基橡胶油、硫磺、促进剂、氧化锌、固化剂(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助剂(对苯二酚)、硅橡胶混炼胶(含有二(2,4-二氯苯甲酰)过氧化物1%)、助剂(N,N-二甲基甲酰胺)、不饱和聚酯树脂(含有苯乙烯20%)、工业苯乙烯、各色色浆(含有苯乙烯20%),风险Q值小于1。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类型为液态化学品、危废发生泄漏造成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可燃物料泄漏引起火灾造成的次生衍生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液体化学品仓、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防渗;定期维护检查废气治理措施;厂区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厂区门口设置缓坡。
该项目属于**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0.932吨。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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