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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物介绍
1.出租标的物名称:5.12****纪念馆****培训中心
2.出租标的物简介:标的物位于**县曲山镇琴岛街7号,紧邻5.12****纪念馆。培训中心整体面积约4227平方米,配套设施包含客房单间4间、客房标间47间、机麻包间4间、餐厅1间、茶吧1间、大小会议室2间等。
二、出租方式
整体对外出租,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物的日常运营管理,实行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出租方在招租公告、资料或咨询中的说明,以及对出租标的物进行的任何客观性描述、瑕疵说明和风险提示,不构成对承租方及出租标的物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尽责勘察出租标的物实际状况,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的现状及全部资料载明的内容。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正式签约之日起计算,租期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10年。
四、租赁费底价
根据**鹏源锦程房地产****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川鹏源锦程咨询字第〔2026〕0601号)的评估报告,该出租标的物的租赁费评估价为71400.00元/年。本出租标的物公开招租年租赁费底价为71400.00元/年,支付方式为按合同年度一次性支付每年租赁费,本协议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缴清第一年费用;以后每一合同年度到期前一个月缴清下一个合同年度租赁费用。详见附件《宣教中心租赁合同》。
五、租赁条件
1.中华人民**国合法公民、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非法人组织、社会团体等,均可为意向承租人。公民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非法人组织、社会团体需具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材料的盖章版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合法身份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