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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11926Y | 建设单位法人:阮文娟 |
| 孙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杭****开发区 |
| ****年产10000吨高性能环保助剂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区 |
| 经度:120.855410 纬度: 30.1431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1 |
| 绍市环审〔2024〕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2025-06-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50 |
| 36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11926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5MA28W0977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4MA2KL9Q2X3 | 竣工时间:2025-04-26 |
| 2025-05-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14 |
| 2026-05-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00吨高性能环保助剂(400吨分散剂A、1200吨分散剂B、1200吨分散剂C、1000吨有机硅助剂、1500吨增稠剂、700吨消泡剂A、500 吨消泡剂B、800吨消泡剂C、100吨APA-1、100吨APA-2、1000吨内层光纤涂敷材料、1500吨外层光纤涂敷材料)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建成400吨分散剂A、1200吨分散剂B、1200吨分散剂C、1000吨有机硅助剂、1500吨增稠剂、700吨消泡剂A、500吨消泡剂B、800吨消泡剂C、100吨APA-1、100吨APA-2产品生产线。 |
| 本项目为先行验收 验收范围包括400吨分散剂A、1200吨分散剂B、1200吨分散剂C、1000吨有机硅助剂、1500吨增稠剂、700吨消泡剂A、500吨消泡剂B、800吨消泡剂C、100吨APA-1、100吨APA-2产品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分散剂A产品工艺:混合-酯化反应-降温降粘-开环反应-调固量-过滤-包装;分散剂B产品工艺:预混-聚合-降温-pH调整/水解-调固量-过滤-包装;分散剂C产品工艺:混合-酯化反应-降温降粘-高温-中和-调固量-过滤-包装;有机硅助剂:混合-加成、酯交换-降温、调固量-过滤-包装;增稠剂:预混-聚合-后处理-调节-过滤-包装;消泡剂A:混合-混合-复配-过滤-包装;消泡剂B:预混-复配-复配-过滤-包装;消泡剂C:复配-过滤-包装;匀染增艳剂APA-1产品工艺:一次缩合-酰胺化-二次缩合-调固量;匀染增艳剂APA-1产品工艺流程:一次缩合-酰胺化-二次缩合-调固量 | 实际建设情况:分散剂A产品工艺:混合-酯化反应-降温降粘-开环反应-调固量-过滤-包装;分散剂B产品工艺:预混-聚合-降温-pH调整/水解-调固量-过滤-包装;分散剂C产品工艺:混合-酯化反应-降温降粘-高温-中和-调固量-过滤-包装;有机硅助剂:混合-加成、酯交换-降温、调固量-过滤-包装;增稠剂:预混-聚合-后处理-调节-过滤-包装;消泡剂A:混合-混合-复配-过滤-包装;消泡剂B:预混-复配-复配-过滤-包装;消泡剂C:复配-过滤-包装;匀染增艳剂APA-1产品工艺:一次缩合-酰胺化-二次缩合-调固量;匀染增艳剂APA-1产品工艺流程:一次缩合-酰胺化-二次缩合-调固量 |
| 除分散剂B产品的原辅材料丙烯酸的投料方式由罐装输送管道改为进料输送泵泵入,其余各产品实际生产工艺均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废气:通过本项目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进提升,将暂未建设的直燃炉 调整为RTO焚烧炉,用于现有保留项目(20000吨水性丙烯酸树脂产品)及本项目的废气治理,20000吨水性丙烯酸树脂产品接入本次拟 建RTO焚烧系统的废气主要为丙烯酸、丙烯酸丁酯、苯乙烯和氨气等,已涵盖在本项目废气种类范围之内。 项目废气治理按照分类分质收集、分别处理的原则:1#车间、2#车间有组织废气分别采用车间“冷凝”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一并接入本次拟建的RTO焚烧系统(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除雾+RTO+一 级碱吸收)进一步处理,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①罐区废气经收集后,与经收集的车间品控检测室废气,一并接入厂区RTO焚烧系统(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除雾+RTO+一级碱吸收),尾气最终经由RTO排气筒排放。 ②危废仓库依托现有,危废仓库废气经收集后,接入现有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一级酸吸收+一级次钠氧化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经由污水站排气筒排放。 ③实验室依托现有,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①车间1高浓度废气进入一套预处理装置采用“冷凝+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除雾”工艺处理后进入RTO焚烧系统(RTO+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01排放;罐区废气经收集后接入车间2,与车间2废气一起进入另一套预处理装置采用“冷凝+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除雾”工艺处理后进入RTO焚烧系统(RTO+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01排放;1#车间消泡剂C产品废气以及上料间废气因具有风量大、浓度低的特点,直接与其他车间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气一并接入末端RTO焚烧系统(RTO+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01排放;②污水站、危废仓库废气采取“一级酸吸收+一级氧化喷淋+一级碱吸收”的方法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实验室废气收集后进入相应处理装置采取“一级碱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的方法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
| ①车间1高浓度废气进入一套预处理装置采用“冷凝+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除雾”工艺处理后进入RTO焚烧系统(RTO+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01排放;罐区废气经收集后接入车间2,与车间2废气一起进入另一套预处理装置采用“冷凝+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除雾”工艺处理后进入RTO焚烧系统(RTO+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01排放;1#车间消泡剂C产品废气以及上料间废气因具有风量大、浓度低的特点,直接与其他车间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气一并接入末端RTO焚烧系统(RTO+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治理措施提升,其余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个26m3的丙烯酸储罐 | 实际建设情况:未建设26m3的丙烯酸储罐 |
| 根据安全及设计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5),将丙烯酸的储存方式由罐区储罐储存调整为仓库桶装储存。本项目仅分散剂B产品原辅材料涉及丙烯酸,且实际生产过程中采用密闭化投料间进行泵送投加,并且对投料间开展了废气收集工作,将收集到的废气接入废气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丙烯酸投料的密闭化水平与罐区输送差距不大,其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无明显加大,故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91 | 1.5 | 2.61 | 1.8 | 0 | 2.61 | -0.3 | |
| 14.55 | 7.499 | 13.058 | 8.991 | 0 | 13.058 | -1.492 | |
| 1.019 | 0.525 | 0.915 | 0.629 | 0 | 0.915 | -0.1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3 | 0.73 | 0 | 0 | 0.73 | 0.73 | / |
| 0.17 | 10.09 | 10.09 | 0.17 | 0 | 10.09 | 9.92 | / |
| 0.106 | 1.45 | 1.45 | 0.106 | 0 | 1.45 | 1.344 | / |
| 3.659 | 2.04 | 2.99 | 2.712 | 0 | 2.987 | -0.672 | / |
| 1 | 污水站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 887-2025) | 污水站废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水解+接触氧化+二沉池”,设计处理规模120t/d。 | 根据监测数据,排放口水质监测结果如下:外排池出口pH为7.0~8.0,丙烯酸与苯乙烯未检出,其他各污染物最大浓度值分别为:BOD5 64.0mg/L、CODCr 270mg/L、氨氮4.70mg/L、总氮14.4mg/L、悬浮物19mg/L、总磷5.16mg/L。外排池出口的pH值、丙烯酸、苯乙烯、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氮、悬浮物检测值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1 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总氮检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 887-2025)表1 氮、磷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 1 | 车间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 车间1高浓度废气进入一套预处理装置采用“冷凝+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除雾”工艺处理后进入RTO焚烧系统(RTO+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01排放;罐区废气经收集后接入车间2,与车间2废气一起进入另一套预处理装置采用“冷凝+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除雾”工艺处理后进入RTO焚烧系统(RTO+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01排放;1#车间消泡剂C产品废气以及上料间废气因具有风量大、浓度低的特点,直接与其他车间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气一并接入末端RTO焚烧系统(RTO+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报告中废气监测数据可知,RTO废气排放口污染物在各周期内的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相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RTO焚烧设施排放烟气中二次污染物SO2、NOx和二噁英排放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6 焚烧设施 SO2、NOx和二噁英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 3 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污水站、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污水站、危废仓库废气采取“一级酸吸收+一级氧化喷淋+一级碱吸收”的方法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污水站、危废仓库废气污染物氨气、臭气浓度、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的二级标准值,非甲烷总烃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3 | 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实验室废气收集后进入相应处理装置采取“一级碱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的方法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 实验室废气污染物氨气、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的二级标准值,非甲烷总烃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噪声实际防治措施已落实环评要求,合理设计了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了低噪声设备,落实好降噪隔音的措施,加强了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了厂区绿化等。 | 根据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在61~64dB(A),夜间噪声在49~54dB(A),各监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 1 | ①各类废气妥善收集,送入空气净化系统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 ②各类生产废水转移尽量采用架空管道。不便架空时,采用明渠明管,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废水渗入地下水和清下水系统。 ③厂区污水站调节池、生产车间等产污较多的单元进行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④固体废物设置专门的固废仓库。 ⑤整个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分区设置防渗区,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各类废气均妥善收集,送入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厂区排水系统已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污管道已采用架空明管形式;项目实际建设已按照环评要求对不同区域建设了不同等级的防腐、防渗措施,例如:储罐区、污水收集沟和池、厂区内污水检查井、机泵边沟,以及废水处理区、三废处理辅助用房区域等设置了重点防渗,对生产区、管廊区、污水管道、道路、循环水场、化验室等设置了一般防渗;企业已设置1个面积为75m2的危废暂存间,位于仓库三北侧,用于暂存现有项目产生的固废。 |
| 1 | 依托厂区现有已设置的1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75m2,位于仓库三北侧)。危废暂存间已采用环氧树脂做了地面防渗防腐,并设有导排沟、渗滤液收集池和废气收集管,渗滤液收集池通过管道和输送泵直接与污水站综合调节池相通,渗滤液经导排沟、收集池收集后可通过管道和输送泵直接送至污水站处理;废气收集管已接入污水站的废气处理装置;危废暂存库已明确标识,现有危险固废暂存设施能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要求。 | 企业厂区已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75m2,位于仓库三北侧),用于暂存现有项目产生的固废。且根据现场调查,暂存库已做到密闭化、地面防腐防渗、设有导流沟和渗滤液收集池及废气收集处理等工作,符合危险固废暂存间“密闭,防腐,防风、防雨、防漏”等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 |
| 1 | 环评要求企业将在项目投产前完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含了年产10000吨高性能环保助剂技改项目,预案对各项事故情况下处理措施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事故情况下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保护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及**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该事故应急预案基本满足要求。建设单位于2026年5月6日已将该事故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备案号:330604-2026-68-M。 | |
| 2 | 企业现有厂区已设置1座有效容积约650m3事故应急池,1座有效容积60m3的初期雨水池,可满足全厂一次事故废水、初期雨水的暂存需求。 | 企业现有厂区已设置1座有效容积约650m3事故应急池,1座有效容积60m3的初期雨水池,可满足全厂一次事故废水、初期雨水的暂存需求。 |
| 供水:依托厂内现有已建供水管网,水源为市政自来水。主要供厂区生产生活、消防用水、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工艺用纯水制备等。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系统,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站。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园区污水管网。供氮:生产工艺及罐区需使用一定量的氮气,依托现有的 1套制氮机组为项 目生产提供氮气。供冷:本项目工艺过程冷却等依托厂区现有的1套200m3/h和1套100m3/h的循环冷却水系统,上水温度37℃、回水温度32℃。本项目依托现有设计处理规模为120t/d的污水站,废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水解+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本项目固废暂存依托厂区现有已设置的1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 75m2,位于仓库三北侧),用于暂存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生的固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供水:依托厂内现有已建供水管网,水源为市政自来水。主要供厂区生产生活、消防用水、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工艺用纯水制备等。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系统,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站。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园区污水管网。供氮:生产工艺及罐区需使用一定量的氮气,依托现有的 1套制氮机组为项 目生产提供氮气。供冷:本项目工艺过程冷却等依托厂区现有的1套200m3/h和1套100m3/h的循环冷却水系统,上水温度37℃、回水温度32℃。本项目依托现有设计处理规模为120t/d的污水站,废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水解+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本项目固废暂存依托厂区现有已设置的1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 75m2,位于仓库三北侧),用于暂存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生的固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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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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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CODcr、氨氮和VOCs按1:1,烟粉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1:2进行区域平衡替代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CODcr、氨氮和VOCs按1:1,烟粉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1:2进行区域平衡替代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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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补偿措施:企业应加大绿化力度,使规划绿地率达到15%以上,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绿化设计时应注意合理搭配各种植物,充分发挥植物净化、防尘、隔噪的作用,具体的措施可以在车间与厂界之间设置高大阔叶乔木林带,选择降尘、吸收废气效果好的树种。建议多种植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如洋槐、**、垂柳等。加强环境管理: 企业在生产时应注意维护好三废治理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如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应建设事故应急池,对事故废水和废液进行收集,杜绝废气和废水未经处理即外排,以避免对生态环境,尤其是水生生物生境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加大了绿化力度,使规划绿地率达到15%以上,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企业在生产时加强对三废治理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如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厂区现有容积650m3的事故应急池,对事故废水和废液进行收集,杜绝废气和废水未经处理即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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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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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