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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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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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及我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我局于2026年5月开展了2026年度上半年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从正在开展招标活动和结束招标活动不足两年的731个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结合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情况,以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异议、投诉的招标项目为重点,按照5%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了37个项目进行检查,其中抽查近一年内开展招标项目数31个,占比83.78%。检查采取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以及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等。

二、抽查发现的问题

根据抽查结果,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招标人未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前完成诚信档案登记。个别项目的招标人未按《关于建立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诚信体系的通知》(中建通〔2021〕60号)要求,于招标文件发布之前,在**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完成电子诚信档案登记。

(二)违规设置保证金。多个项目在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提供预付款保函,涉嫌违反《****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及《****信息化厅 ****财政厅****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公告》规定;1个项目不接受以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涉嫌违反《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的规定。

(三)备案材料不全。个别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未按《招标文件备案材料清单》以及《****建设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交完整的备案材料。

(四)未按时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个别项目的招标人未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五)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信息。个别项目未按《**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粤发改稽察〔2018〕442号)要求公开合同订立及履行信息等。

(六)招标项目名称、备案材料内容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招标代理合同项目名称与招标项目名称不一致、评标报告未使用最新的范本编制、上传其他招标项目的开评标资料或非原件扫描件的开评标资料到交易系统、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内容不全、填写错误、合同无落款日期等问题。

(七)招投标监督部门兼任招标人。个别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与招标人为同一主体、招投标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同****小组成员,存在角色错位、职责混同的情形。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请相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向招标项目备案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反馈。请镇街招投标监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在2026年6月20日前收齐相关单位的书面整改****建设局反馈。

招标人应认真履行招标人职责,落实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要求做好资料上传和信息发布各项工作;镇街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强化日常工作检查和监督,对照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不按照规定备案或发布招标投标信息的行为,对相关的责任主体应依法纠正和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2026年上半年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表


****建设局

2026年6月5日

附件:2026年上半年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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