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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两户不良资产的公告
****(以下称为“**”)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
| 借款人名称 |
所在地 |
基准日 |
本金(元) |
利息(元) |
担保情况 |
转让资产状况 |
| ****集团有限公司 |
**省**市 |
2026年5月20日 |
89,434,097.13 |
34,778,895.58 |
保证担保;保证****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集团有限公司)、徐申、万红红、黄赞旭 |
该户包含的保理债权涉及的转让资产****银行**分行转让其与买方******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到期的发票金额为****0000元的应收账款债权,并于2019年10月14日在《****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进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 |
| ******公司 |
**省**市 |
2026年5月20日 |
19,430,144.98 |
7,323,127.20 |
保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境内或境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公司网站www.****.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冯先生、李女士
电话:0931-****094;0931-****861
手机:135****0357;187****1620
地址:fengjunwei@coamc.****.cn; limengyao@coamc.****.cn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010-****7773(中国******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931-****444 (****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局 电话:0931-****196
****总局**监管局 电话:0931-****658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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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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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