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溪009-3井组气举排水采气工程

审批
四川-遂宁-安居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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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川中油气矿
915********819952N贾静
王明**省**市**区
**省**市**新区香林南路川中石油大厦1210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磨溪009-3井组气举排水采气工程****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B0721-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省**市**区 **市**区三家镇
经度:105.515450 纬度: 30.301270****环境局
2024-04-12
遂环评函〔2024〕27号915********819952N328W
2025-03-055969
298****川中油气矿
915********819952N**精创****公司
915********5888491****公司
****0108MA64NFW52M2025-06-30
2025-07-012026-04-30
2026-05-082026-06-08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4904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改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磨溪009-3-X1井、磨溪009-3-X2井站改扩建气举排水增压流程,主要在磨溪009-3-X1井站内扩建2套气举压缩机组、5具气田水罐,1套闪蒸气吸收装置、2套增压节能泵橇,**2套空冷器;磨溪009-3-X3井站改扩建气举排水增压流程,主要在磨溪009-3-X3井站内扩建1套气举压缩机组、**1套空冷器,**进站气举管线200m、管径为DN80mm、设计压力6.3MPa。磨溪009-3-X1井、磨溪009-3-X2井站改扩建气举排水增压流程,主要在磨溪009-3-X1井站内扩建2套气举压缩机组、5具气田水罐,1套闪蒸气吸收装置、2套增压节能泵橇,**2套空冷器;磨溪009-3-X3井站改扩建气举排水增压流程,主要在磨溪009-3-X3井站内扩建1套气举压缩机组、**1套空冷器,**进站气举管线200m、管径为DN80mm、设计压力6.3MP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磨溪009-3-X1、磨溪009-3-X2井站 从磨溪009-3-X1井站内已建的木顶沟阀室—磨溪009-3井组气举气预留口DN100接管,通过提篮式过滤器后分别进入磨溪009-3-X1井、磨溪009-3-X2井压缩机组,经过压缩机组内的分离、缓冲、压缩、冷却的三级循环工艺增压(排气温度<50℃),增压后的气举气通过采气树的套管注入井下,井下水气混合物流通过油管从采气树生产翼排出,进入**的空冷器,经冷却(X1井冷却至48℃,X2井冷却至55℃)后进入已建的分离器进行分离,分离器气相出口的天然气经计量、发球后去往西北区集气站。分离出的液相经过计量后进入气田水罐区(8个气田水罐),最后泵送进入气田水管道输送磨005-U7回注井和磨溪206井站(西北区集气站去向作为备用),处理后回注或再经下游气田水管线输至回注井回注处理。 气田水罐内的闪蒸气进入闪蒸气脱硫装置,脱硫处理后的闪蒸废气通过闪蒸废气排气筒排放。 新增排污接入站内分离器去气田水罐水主管,压缩机的检修污水进污水池,新增的放空接入站内原有火炬系统。 (2)磨溪009-3-X3井站 在磨溪009-3-X3井站扩建压缩机组1套,从井站旁边已建木顶沟阀室~磨溪009-3-井组气举气干线T接气举管线DN80,敷设约200m进站并通过提篮式过滤器后进入压缩机组,经过压缩机组橇内的分离、缓冲、压缩、冷却的三级循环工艺增压,增压后的气举气通过采气树的套管注入井下,井下水气混合物流通过油管从采气树生产翼排出,进入**的空冷器,经冷却至55℃后进入出站阀组区,通过已建的X3-X1输气管线,去往X1井内的X3井一体化集成橇装装置,经分离器分离,气相出口的天然气再经计量后,同X1井X2井天然气一起输至西北区集气站。分离出的液相经过计量后进入气田水罐区(8个气田水罐),最后泵送进入气田水管道输送西北区集气站和磨溪206井站,再经下游气田水管线输至回注井回注处理。 气田水罐内的闪蒸气进入闪蒸气脱硫装置,脱硫处理后的闪蒸废气通过闪蒸废气排气筒排放。 新增的排污系统接入**污水池;新增的放空接入站内原有火炬系统。 (3)气田水闪蒸气脱硫工艺 气田水经过气田水罐常压闪蒸后,产生含有高浓度H2S闪蒸气体,建设单位设置2(现有1套,工程**1套)套“闪蒸气脱硫一体化装置”对气田水闪蒸气进行脱硫,单台闪蒸气处理规模为3000m3/d。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同类型气田水罐闪蒸气脱硫装置(撬装)技术规格书明确要求:净化效果达到99%。该脱硫装置具有装置小型化、集成化;工艺自控集成;脱硫高效等特点。目前该装置已经在周边其他井站进行应用。(1)磨溪009-3-X1、磨溪009-3-X2井站 从磨溪009-3-X1井站内已建的木顶沟阀室—磨溪009-3井组气举气预留口DN100接管,通过提篮式过滤器后分别进入磨溪009-3-X1井、磨溪009-3-X2井压缩机组,经过压缩机组内的分离、缓冲、压缩、冷却的三级循环工艺增压(排气温度<50℃),增压后的气举气通过采气树的套管注入井下,井下水气混合物流通过油管从采气树生产翼排出,进入**的空冷器,经冷却(X1井冷却至48℃,X2井冷却至55℃)后进入已建的分离器进行分离,分离器气相出口的天然气经计量、发球后去往西北区集气站。分离出的液相经过计量后进入气田水罐区(8个气田水罐),最后泵送进入气田水管道输送磨005-U7回注井和磨溪206井站(西北区集气站去向作为备用),处理后回注或再经下游气田水管线输至回注井回注处理。 气田水罐内的闪蒸气进入闪蒸气脱硫装置,脱硫处理后的闪蒸废气通过闪蒸废气排气筒排放。 新增排污接入站内分离器去气田水罐水主管,压缩机的检修污水进污水池,新增的放空接入站内原有火炬系统。 (2)磨溪009-3-X3井站 在磨溪009-3-X3井站扩建压缩机组1套,从井站旁边已建木顶沟阀室~磨溪009-3-井组气举气干线T接气举管线DN80,敷设约200m进站并通过提篮式过滤器后进入压缩机组,经过压缩机组橇内的分离、缓冲、压缩、冷却的三级循环工艺增压,增压后的气举气通过采气树的套管注入井下,井下水气混合物流通过油管从采气树生产翼排出,进入**的空冷器,经冷却至55℃后进入出站阀组区,通过已建的X3-X1输气管线,去往X1井内的X3井一体化集成橇装装置,经分离器分离,气相出口的天然气再经计量后,同X1井X2井天然气一起输至西北区集气站。分离出的液相经过计量后进入气田水罐区(8个气田水罐),最后泵送进入气田水管道输送磨005-U7回注井和磨溪206井站(西北区集气站去向作为备用),处理后回注或再经下游气田水管线输至回注井回注处理。 气田水罐内的闪蒸气进入闪蒸气脱硫装置,脱硫处理后的闪蒸废气通过闪蒸废气排气筒排放。 新增的排污系统接入**污水池;新增的放空接入站内原有火炬系统。 (3)气田水闪蒸气脱硫工艺 气田水经过气田水罐常压闪蒸后,产生含有高浓度H2S闪蒸气体,建设单位设置2(现有1套,工程**1套)套“闪蒸气脱硫一体化装置”对气田水闪蒸气进行脱硫,单台闪蒸气处理规模为3000m3/d。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同类型气田水罐闪蒸气脱硫装置(撬装)技术规格书明确要求:净化效果达到99%。该脱硫装置具有装置小型化、集成化;工艺自控集成;脱硫高效等特点。目前该装置已经在周边其他井站进行应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场地的位置和布设。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管沟开挖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方式,控制和减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有设施处理。管道试压废水采用清洁水,试压后排出的废水经过滤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气田水、生产废水通过气田水罐收集暂存,通过管线转输至磨206井站或西北区集气站,经下游气田水管线输至回注井回注。检修废水经污水池暂存后运至磨206井站或西北集气站处理后回注。放空分离液暂存于井站现有放空分液罐中,定期运至磨206井站或西北集气站处理后回注。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开挖土石方回用于管沟回填,土石方挖填平衡;过滤废渣和检修废渣统一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作业区统一处置;闪蒸脱硫装置产生的硫饼定期拉运至有处理能力和手续齐全的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化学品空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脱硫剂、催化剂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洒水降尘、封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磨溪009-3井组分离出来的气田水进入磨溪009-3-X1气田水罐暂存,气田水罐闪蒸废气采用撬装化脱硫装置脱硫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井场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天然气通过放空管高空燃烧排放。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结合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站场厂界环境噪声和周边声环境质量达到报告书提出的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将气田水罐区、压缩机区、工艺装置区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防渗黏土层厚度≥6.0m)。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按要求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高度重视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和非正常状态下(含各类设备、设施检修)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并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纳入**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名录的行业,必须遵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的管理,切实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八)工程施工期间,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一、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调查,验收项目施工阶段已结束,施工噪声、粉尘等污染已随之消失;项目场地已完成地面铺装硬化等建设,无裸露地表,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以恢复。通过对周边居民的走访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出现环境纠纷,现场核查未发现其他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二、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1)施工期 通过走访周边民众和建设单位介绍,施工期间产生的污废水经过妥善处理后综合利用,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地表水环境污染事故,无环保投诉情况,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运行期 磨溪009-3井组前期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配套环保厕所处理,污水用作农肥使用,后期磨溪009-3井组为无人值守站,无生活污水产生。 根据川中油气矿管理区域输水方案调整,本工程气田水主要去向新增向磨005-U7回注。磨溪009-3-X1站场产生的气田水分3路通过气田水管道输送至磨溪206井、磨005-U7井、西北区集气站,处理回注或再经下游气田水管线输至回注井回注处理。3路分别为磨溪X210井站至磨206井输水管道、磨009-3-X1井~磨005-U7回注井输水管道、磨溪009-3-X1井至西北区集气站输水管道;其中磨溪009-3-X1井至西北区集气站输水管道作为备用去向,磨溪009-3井组主要向磨005-U7、磨溪206井输送气田水等。气田水量分配分别为:磨005-U7最大分输550m3/d(平均325m3/d),磨206井分输500m3/d(平均124m3/d)。本工程已完成记录转运台账记录。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未发生废水污染事故,无环保投诉情况,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综合分析,工程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采取的地表水保护措施有效。 三、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1)施工期 本项目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粉尘及各种机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尾气等。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管道、站场工程的地面开挖、填埋、土石方堆放过程采取覆盖措施;湿法作业、洒水抑尘;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源具有排放量小、间断分散;采用硬质围挡封闭施工;加强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密闭运输等措施。 通过采取以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未发生大气污染事故,无环保投诉,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小。 (2)运行期 通过调查,本工程输气管线进出站场的主要生产设备前后都有安全阀控制,正常生产情况下,站场工艺设备为高压密闭作业,无天然气泄漏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气田水闪蒸废气,经闪蒸气脱硫装置处理后经15m放散管有组织排放。脱硫处理后的闪蒸汽废气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检修过程非正常工况时,管线两端的阀门将关闭,管道内的少量天然气通过放空系统高空排放。放空管位于地势开阔的空旷地带,大气扩散条件良好,营运期废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经现场验收监测,磨溪009-3井组各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项目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满足竣工环保要求。 综合分析,工程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的要求,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有效。 四、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1)施工期 该工程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站场小型设备安装,管网工程施工机具和设备。项目施工期采取适当隔声措施及增设施工围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对施工机具进行减振,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降噪措施。 施工噪声随着工程施工作业的完成而消失,不会制约工程投入运营。 (2)运行期 本项目工程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磨溪009-3-X1/X3井站采用环保低噪设备,厂界为实体砖砌围墙隔声,主要产噪设备压缩机撬和空压机撬设置有隔声罩、标准化预制的吸隔声模块、隔声门等组件,压缩机设有进风消声器,验收阶段未在站场围墙上设置隔声屏障;目前预留了隔声屏障资金,若后期跟踪监测存在超标或噪声生投诉,再实施隔声屏障。 根据对项目厂界噪声现状监测可知,项目磨溪009-3井组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周边邻近居民点声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满足项目竣工环保要求。 综合分析,工程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声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有效。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1)施工期 项目工程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工程管沟开挖深度未达到地下水埋深,故管线施工过程不会扰动地下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管线不涉及沟渠等地表水体穿越。根据走访当地居民,整个施工期无地下水、土壤污染事故,无相关环保投诉情况。 (2)运行期 项目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为清洁的原辅材料,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收集、储存;场地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 经现场监测,项目磨溪009-3井组各站场地下水监测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 1 中Ⅲ类标准,其中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土壤监测点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标准。项目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治理措施满足竣工环保要求。 根据调查,工程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的要求,采取的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有效。 六、固体废物影响调查结论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密闭式汽车装载,清理后运往当地建筑渣土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处理场卫生填埋。 (2)运行期 项目工程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站场使用化学品产生废化学品空桶,不在站场内储存,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后期管线检修废渣、废润滑油交至川中油气矿统一收集,定期交有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单位处置。硫饼拉运至遂51集中暂存,集中交给******公司进行**化综合利用。 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和试运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 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采取了一系列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成立了突发环****领导小组,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本项目环境风险已纳入川中油气矿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并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使得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地降低,有效地预防了天然气泄漏风险事故。 八、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项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川中油气矿建立了《****川中油气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生态环境局(备案号510904-2026-003-M)进行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其中包括磨溪009-3井工程。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废气和固废污染物以及环境风险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1、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发生部分变化,回注去向增加一个向磨005-U7回注井输送,原西北区加气站去向作为备用,具有完整的转运记录。 2、硫饼去向有调整,从成****公司变更为******公司,但仍为有资质单位。 3、磨溪009-3-X1/X3井站采用环保低噪设备,厂界为实体砖砌围墙隔声,主要产噪设备压缩机撬和空压机撬设置有隔声罩、标准化预制的吸隔声模块、隔声门等组件,压缩机设有进风消声器,验收阶段未在站场围墙上设置隔声屏障;目前预留了隔声屏障资金,若后期跟踪监测存在超标或噪声生投诉,再实施隔声屏障。经验收实测,站场厂界和最近保护目标处噪声均达标,符合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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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闪蒸气脱硫装置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本工程输气管线进出站场的主要生产设备前后都有安全阀控制,正常生产情况下,站场工艺设备为高压密闭作业,无天然气泄漏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气田水闪蒸废气,经闪蒸气脱硫装置处理后经15m放散管有组织排放。脱硫处理后的闪蒸汽废气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检修过程非正常工况时,管线两端的阀门将关闭,管道内的少量天然气通过放空系统高空排放。放空管位于地势开阔的空旷地带,大气扩散条件良好,营运期废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根据《监测报告》(SCLB(环)-202603-J043),经现场验收监测,磨溪009-3井组各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项目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满足竣工环保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消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本项目工程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磨溪009-3-X1/X3井站采用环保低噪设备,厂界为实体砖砌围墙隔声,主要产噪设备压缩机撬和空压机撬设置有隔声罩、标准化预制的吸隔声模块、隔声门等组件,压缩机设有进风消声器,验收阶段未在站场围墙上设置隔声屏障;目前预留了隔声屏障资金,若后期跟踪监测存在超标或噪声生投诉,再实施隔声屏障。 根据《监测报告》(SCLB(环)-202603-J043),根据对项目厂界噪声现状监测可知,项目磨溪009-3井组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周边邻近居民点声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满足项目竣工环保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为清洁的原辅材料,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收集、储存;场地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 根据《监测报告》(SCLB(环)-202603-J043),经现场监测,项目磨溪009-3井组各站场地下水监测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 1 中Ⅲ类标准,其中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土壤监测点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标准。项目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治理措施满足竣工环保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开挖土石方回用于管沟回填,土石方挖填平衡;过滤废渣和检修废渣统一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作业区统一处置;闪蒸脱硫装置产生的硫饼定期拉运至有处理能力和手续齐全的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化学品空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脱硫剂、催化剂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项目工程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站场使用化学品产生废化学品空桶,不在站场内储存,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后期管线检修废渣、废润滑油交至川中油气矿统一收集,定期交有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单位处置。硫饼拉运至遂51集中暂存,集中交给******公司进行**化综合利用。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场地的位置和布设。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管沟开挖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方式,控制和减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 根据现场调查,验收项目施工阶段已结束,施工噪声、粉尘等污染已随之消失;项目场地已完成地面铺装硬化等建设,无裸露地表,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以恢复。通过对周边居民的走访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出现环境纠纷,现场核查未发现其他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高度重视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和非正常状态下(含各类设备、设施检修)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并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纳入**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名录的行业,必须遵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的管理,切实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本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采取了一系列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成立了突发环****领导小组,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本项目环境风险已纳入川中油气矿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并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使得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地降低,有效地预防了天然气泄漏风险事故。建立了《****川中油气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生态环境局(备案号510904-2026-003-M)进行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其中包括磨溪009-3井工程。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气田水、生产废水通过气田水罐收集暂存,通过管线转输至磨206井站或西北区集气站,经下游气田水管线输至回注井回注。检修废水经污水池暂存后运至磨206井站或西北集气站处理后回注。放空分离液暂存于井站现有放空分液罐中,定期运至磨206井站或西北集气站处理后回注。磨溪009-3-X1井站分离产生的气田水进入气田水罐暂存,通过已建气田水管道输送至磨005-U7井、磨206井站、西北区集气站(备用线路),最终输至回注井回注;放空分离液和生产污水通过收集后同气田水一起输送至磨005-U7井、磨206井站;检修产生的废水进入9m3污水池储存,最后罐车拉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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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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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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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场地的位置和布设。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管沟开挖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方式,控制和减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根据现场调查,验收项目施工阶段已结束,施工噪声、粉尘等污染已随之消失;项目场地已完成地面铺装硬化等建设,无裸露地表,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以恢复。通过对周边居民的走访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出现环境纠纷,现场核查未发现其他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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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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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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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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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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