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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种养+”****基地飞防
服务采购的询价函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采用公****公司冯记沟乡“种养+”****基地飞防服务进行询价,请具有****公司采购需求的有关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1.采购内容:飞防作业服务
2.预算金额:200000.00元
二、服务要求
1. 9200亩玉米、290亩甘草、130亩谷子及240亩甜高粱等作物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飞防服务,根据情况飞防2~3次,飞防所****公司提供,结算按实际飞防次数及亩数结算。
2. 燕麦草无人机施肥服务,作业面积约2000亩,根据天气及墒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种植,最终结算以实际作业亩数为准。
3.飞防要求:要求多旋翼植保无人机作业,进行低容量喷雾,保证作业区内施药无缝隙、全覆盖,根据作物调整高度,避免过低或过高影响药液雾化效果;无人机飞行根据风向及现场情况决定速度,确保药液覆盖均匀,不可过快,否则喷幅重叠不足,避免漏喷;过慢则影响作业效率,应在风速小于3级时进行作业,不符**业环境不可强行作业,以免影响飞防效果,同时避开中午高温时段,以防药液蒸发过快,飞防的药液每亩不低于4升。
4.报价规则:
基准情形:作物亩施药液量4升,基准亩作业单价(元/亩,含基准升数药液喷洒服务)
额外药液服务费(元/升,每增加1升药液或减少1升药液单价,仅用于超出/减少基准药液量部分补差)
结算仍以实际作业亩数为主,升数只做补差计算依据,不单独作为计量基数。
5. 报价包含设备、燃油、人工、运输、过滤配药、税费全部费用,超量药液仅收取约定加价,无其他隐性收费。
6.最终结算以双方现场确认的实际作业亩数为准,药液升量仅作为调整单价辅助依据。
7.作业全程无人机流量、亩喷量数据可后台导出,作为药液用量结算唯一凭证。
三、报价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报价的,须提供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未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2.报价人应将相关纸质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公司报价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须逐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若无法送达,请将****公司邮箱(****@163.com),纸质文件和扫描件均要报价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单非法人签字需提供法人授权书),未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3.报价单位对所提供报价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费用结算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单位中,按照质量、服务满足采购需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服务商,各服务商须对本次询价中的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作出响应,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四、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付款时间: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发票15日后支付。
付款条件:需提供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以上内容具体约定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价时间: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2日18:30,超出规定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报价地址:**县花马池镇刘八庄村307国道南50米****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77****5658
附件:1.****飞防服务采购报价单
2.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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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1.****飞防服务采购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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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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