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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杨新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乌杨新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有关**乌杨新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乌杨新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答疑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 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是否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成立年份至上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是否成立
答: ****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2、 本次拟派监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为外地监理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处购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社保或养老保险的要求请招标人予以明示
答:需提供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5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投标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项目答疑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内容。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 6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