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20万吨尾矿有价组分分选循环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受****的委托,****承担了“******年处理20万吨尾矿有价组分分选循环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20万吨尾矿有价组分分选循环再利用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赣****花园村;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811.27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购置包括破碎机械、多级筛分设备、磨矿机组、磁选/重选成套分选装置、高效脱水设备、环保处理装置及智能控制一体化系统等。配套建设完整的给排水系统、供电设施、环保处理单元、消防安全体系、安防监控系统以及办公与生活辅助设施。外购尾矿等原材料,采用给料、破碎、二次破碎、筛分、磁选、跳汰、摇床、制砂等工艺,形成年处理尾矿20万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赣****花园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邹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7****799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地址:**省-**市-**区-**路16****广场(**书城)B栋商业B708#
评价单位联系人:王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58****2563
评价单位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