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160/202411-00002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分局 | 发布日期:2024-11-04 08:56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2024-11-04 | ||
| 《****年产2.5万吨高档菜籽油(日处理菜籽3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年产2.5万吨高档菜籽油(日处理菜籽3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5万吨高档菜籽油(日处理菜籽3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
联系电话:0552-****626
地址:****分局
| 项目名称 | 年产2.5万吨高档菜籽油(日处理菜籽300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迎宾大道958号晟光科技4号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鑫环境****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公司4#厂房一层中间区域,建筑面积约2940.73m2,新增蒸炒机、压榨机、精炼、过滤等专业生产设备,建设一条年产2.5万吨高档菜籽油生产线,形成日处理菜籽300吨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位于**省**市**区迎宾大道958****公司4号厂房一层中间区域。建设期工程内容主要为厂房内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由于工程量较小、安装时间较短,施工期主要仅涉及施工噪声、设备安装噪声以及废包装物等。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属于局部和短期的影响,随着施工过程的完成而消失,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筛选废气、炒籽压榨废气、精练废气、污水处理废气等。 ①筛选废气 项目清理筛运行产生粉尘,在清理筛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加装软帘,收集的含尘废气经负压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于4#厂房楼顶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②炒籽压榨废气 项目在各电磁炒货机、螺旋榨油机出口处就近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同时,为充分收集废气,炒榨车间实行整体密闭换风。收集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除尘后,和精练加工排出的废气一起引至4#厂房楼顶,经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脱附+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后于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③精练废气 项目循环水箱设密闭式集气罩收集精练废气。精练废气经除雾脱水后,和炒籽压榨废气一起经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脱附+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于4#厂房楼顶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相关限值要求。 ④污水处理废气 ****处理站在缺氧段和好氧段前端产生的恶臭物质,经密闭收集后引入项目废气处理系统,经活性炭吸附/脱附+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后于4#厂房楼顶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精炼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4号厂房化粪****公司污水管,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处理工艺:隔油+混凝气浮+厌氧-缺氧-好氧****公司污水管,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是齿轮泵、真空机组、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源强在70~80dB(A)之间。采取的降噪措施为优先选择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壳杂、油脚、污水处理浮油、油烟净化器废油、废白土、废弃包装物以及污水处理泥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利用或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 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分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市****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 **市****投资促进局入园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