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0 08:52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院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鹤**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3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6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新院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卢峰镇**街528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在******花园村新院医疗综合楼五楼建设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2间DSA机房及其附属用房(包括控制室、设备间),新购1台DSA(型号待定)配套使用,并将老院1台DSA(型号Optima IGS 330)搬至新院手术室使用;在DSA机房内安装空气净化系统。项目DSA设备均属Ⅱ类射线装置,2台设备参数均为125kV/1250mA。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2、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按照要求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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