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铅锌尾矿再选**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营子乡矿山村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闲置空地,**生产车间、库房和循环水池等建构筑物,建设1条铅锌尾矿再选**综合 利用生产线,配套破碎、磨矿、浮选、过滤、脱水等生产设施,设计年处理铅锌尾矿20万吨,总投资3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铅锌尾矿再选**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详见网站链接: https://pan.**.com/s/1N5rpqxFkD4TMd6FWDI3KWA,提取码:4bc1;
纸质报告书可通过向****程先生申请,联系方式见后。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厂区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第48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公共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到****@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自本次公示登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程总155****8999;地址:**市**县**营子乡矿山村。
环评单位:******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李娜150****5471;地址:**省**市**区正义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