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引号: | ****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2-04-08 |
| 名称: | ********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免予公开转主动公开) | ||
| 文号: | 穗府函〔2022〕62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 主题词: | |||
穗府函〔2022〕62号
********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
市国资委:
《****国资委****集团有限公司请****事业单位****中心的请示》(穗国资报〔2022〕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采****采购中心)。采购中心为不纳入机构编制核****事业单位,履行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职责,不定级别、不定编制,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门为各级财政部门。经费来源为非财政补助。
二、采购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策;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依法受采购人委托代理其他项目采购工作;制定规范高效的采购操作规程,在采购过程中规范各交易主体的行为等。
三、采购中心应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采购中心应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科学管理。
四、请市国****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采购中心登记设立事宜。
****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