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固始林场淮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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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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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自然保护区2025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6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1)**C25红色透水砼道路1050㎡;木质宣传廊道70.2m、30块C35钢筋混凝土界碑、300块C35钢筋混凝土界桩等(2)机场版无人机+管理平台1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设备;护林防火设备器材(3)生态专项调查1项(生物多样性调查) **** **省**市**县日出**2期西侧16幢102室 1,649,000.00 评审总得分:91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自然保护区2025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 / / /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为刘静,成员为华夏、易**。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参照市场计取。
收费金额:18,4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林场路13号
联系人:张海兵
联系方式:135****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县**镇陈元光大道西段68号
联系人:张志立
联系方式:175****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立
联系方式:175****3333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0
中标通知
国有固始林场淮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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