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2026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南通-如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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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6-06-09
标 题 **县2026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F(2026)1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县2026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苏政地F〔2026〕11号

****政府关于**县2026年度第2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办理**县2026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东政示〔2026〕11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县丰利镇华严村,岔河镇镇集体、金桥村,**街道丁杨村,苴镇街道江庄村、刘埠村、虹元村、蔡桥村、九阳村的集体农用地1.7269公顷(含耕地1.587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将位于**县苴镇街道刘埠村,南****开发区**社区的国有农用地0.3338公顷(含耕地0.02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060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0607公顷,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县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6月8日

****规划局。

**** 2026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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