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301 /202511-00011 | 信息分类: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 |
| ****委员会****储备局) | 发布日期:2025-11-04 09:45 | |
| 蚌发改审批〔2025〕251 号 | 有效性:有效 | |
| 2025-10-30 | ||
| 关于**前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 ||
| 工程核准 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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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前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蚌电函〔2025〕3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电网结构,提高区域电网供电能力、可靠性,****公司实施**前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单位:****。
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市**县。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在**市**县**2台50MVA变压器(110/35kV/10kV);**双回钢管杆段9.5km,**双回角钢塔线路路径长0.6km,单回角钢塔路径长0.365km,**双回电缆路径全长0.1km。具体包括:
(1)**前台110kV变电站**工程
本期工程安装2台50MVA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等级110/35/10kV。终期再增加1台50M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等级110/10kV。110kV侧本期3回出线,预留1回出线的位置。35kV侧本期、终期6回出线。10kV侧本期16回出线,终期30回出线。
本期工程安装2组(4+5)Mvar电容器,分别接于10kVⅠ、Ⅱ段母线。本期工程安装2台接地变消弧线圈并联小电阻成套设备兼站用变压器,容量800/630kVA,站变容量200kVA,分别接于10kVⅠ、Ⅱ段母线。
(2)头铺变-前台变110kV架空线路工程
①头铺-前台
线路在**变构架南侧将原头五线686线与原35kV五溪线(原设计为110kV降压运行)进行相接,利用现状五溪线架设(原设计为110kV降压运行)跨越淮河至淮**侧后,在原110kV五饮573线23#、35kV五溪线22#同杆塔位置改为单回路架设至前台变,为非规划区采用角钢塔架设,**单回角钢塔段6.8km,原头五线686线53#杆与原35kV五溪线改接段路经长0.02km,导线利用原有导线,金具、绝缘子等相应附属设施**。拆除原头五线686线53#-构架段单回0.1km(54#-构架地线保留)。
跨越淮河利用现状五溪线线路架设段(原设计为110kV降压运行)路径长1.96km。
②头铺-前台、头铺-**、饮马湖-前台线路
线路在220kV头铺变北侧采用架空出线,规划区内采用双回钢管杆架设,线路双回架设至原五饮线19#与五溪线18#后,将原五饮线19#架空与电缆杆塔解开后,一回电缆与原五饮线电缆相接,利用原线路架敷设至**变(**变侧五饮间隔调整在原头五686线间隔进线)。
另一回接原五饮线架空线路,利用原线路向东架设,线路在110kV五饮573线40#大号侧与42#小号侧分别**开断塔各1基,将110kV五饮573线双开断,最终形成头铺-**、头铺-前台、饮马湖风电-前台线路。
**双回钢管杆段9.5km,**双回角钢塔线路路径长0.6km,单回角钢塔路径长0.365km,采用单、双回角钢塔混合架设。拆除原五饮573线0.07km,拆除角钢塔1基(原41#塔)恢复性放线单回0.6km(原110kV五饮线导线为JL/G1A,300/40钢芯铝绞,地线为一根24芯OPGW光缆和一根GJ-80钢绞线)。另拆除原五饮573线1#塔至构架段0.034km,**变构架侧**原五饮573线1#塔进原头五686间隔段单回导线架线路径0.04km。
(3)头铺变-前台变110kV电缆线路工程
根据现场情况及路径条件局限性,原五饮线19#与五溪线18#同杆架设塔为电缆终端杆,本次**线路过**路与五溪线19#杆相接段采用电缆敷设。
**双回电缆路径全长0.1km,采用双回设计,双回敷设。电缆截面采用电缆型号为YJLW03-64/110,1×630mm2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电力电缆。
四、本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0143万元,动态总投资为10288万元。工程资本金为2057.6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20%,由国****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防治水土流失、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措施,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按照“两型一化”要求,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前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规划局规划意见通知书》(五规管字〔2025〕02号)、《国网**经研院关于****前台11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皖电经研规〔2025〕570号)、《国****公司关于****首业220****电站比亚迪电池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电发展〔2025〕291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5年10月30日
|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 ||||
| 审批部门 | 批复时间 | 招标方式 | 项目名称 | 项目统一代码 |
| ****委员会 | 2025年10月30日 | 公开招标 | **前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