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充分了解本项目的选址对其周边的影响,收集公众相关意见,做好项目选址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市科飞达年产380万个智慧共享筐及年产26万台家居电子产品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科飞达年产380万个智慧共享筐及年产26万台家居电子产品项目。
2、投资概况:投资主体为******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1.7亿元以上,项目整体建成投产后预计年纳税额1200万元。
3、选址用地:位于大亚湾**中部,**三路和石化大道交汇处。选址用地面积2.66公顷,计容建设用地面积为1.95公顷。
二、选址论证报告的工作程序
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和社会环境状况,前期调研,收集选址区域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相关资料。现场踏勘,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实地了解选址区域的实际情况。方案论证,对多个选址方案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最优方案。编制论证报告,包括选址理由、选址依据、选址方案、论证结论等内容。专家评审,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报告修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影响评估
****工业园区,东侧距离已建成居住区最近距离为80米。项目建设根据《**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和供电主管部门高压走廊管控要求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项目产生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生产废水外排,清洗废液、喷淋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控制要求,运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建筑墙体降噪处理,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经评估,厂区噪音经50米范围衰减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项目选址满足相关建设要求,对周边环境无显著影响。
四、公众参与选址论证方式:本次选址论证将采取现场张贴公示、网站公示、登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意见的,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反馈。
五、截止日期: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工
电话:135****4585
地址:**市**区大亚湾**石化大道西262号
特此公告!
惠****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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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