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硅胶制品扩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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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硅胶制品扩建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秋****小组曾坑路 |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钜诚****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扩建项目年产硅胶制品530吨,自用模具100套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枪清洗水作为水帘柜补充用水,水帘柜用水和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浓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废空桶、废润滑油、废切削油、废火花机油、含油金属碎屑、漆渣、喷淋塔废水、水帘柜废水、废过滤棉、废网版、废钢板、擦拭网版钢板废抹布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