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系统运维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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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刑罚执行系统运维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刑罚执行系统运维服务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0万元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万元)

1

****刑罚执行系统运维服务

1

40.00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市**区西三旗昌临813号A11号楼101室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刑罚执行办案平台建设过程中,****根据政法委提出的政法业务协同要求对系统进行了相应改造。****检察院、法院进行数据交互过程中存在运行不稳定的情况,例如:协同数据传输失败、数据损坏等,需要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维护和解决问题。

2、刑罚执行办案平台合同约定的“国科签批电子电子印章系统”中的电子签证,每年需要进行1次证书延期,且监狱相关人员岗位调整后需要进行电子签章更正,均需相关技术人员提供保障。

3、刑罚执行办案平台合同约定“《国科刑罚执行系统V1.0》和《国科电子印章系统V1.0》知识产权和版权归****所有,甲方拥有无限制使用权”。因甲方无该系统的版权,只能由****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保障。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司法部《监狱信息化运行维护规范》(SF/T 0088-2021)中“软件运行维护和升级宜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之规定,以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建议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采购****的运维服务。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2026年06月09日

论证地点:**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

论证意见:该系统已由“****”进行运维服务已有六年时间,项目运维过程中,****公司的专有技术,为保证系统运维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建议拟由“****”提供服务,符合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情形。本项目采购预算符合市场行情。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季虎

****发改委

高工

邱琼

**省高警局

会计师

肖辉斌

******公司

高工

七、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17日,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八一路160号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31-****2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

联系人:陈少鹏、蒋婷

联系电话:0731-****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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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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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系统运维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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