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财政局对一批车辆进行处置,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处置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车辆拍卖
(一)项目名称:2026年**县车辆处置(拍卖)服务;
(二)项目概况:本次拍卖车辆共计9辆,包括越野车、皮卡等,详细车辆信息附件1《2026年**县车辆处置(拍卖)清单》;
(三)处置方式:拍卖;
(四)比选申请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承诺书;
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报名期限内有效);
5.拍卖资质需提供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6.近3年拍卖车辆业绩情况表;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8.服务方案(含机构简介、人员配备、内控制度)。
二、车辆报废
(一)项目名称:2026年**县车辆处置(报废)服务;
(二)项目概况:本次报废车辆共计50辆,包括越野车、皮卡等,详细车辆信息附件2《2026年**县车辆处置(报废)清单》;
(三)处置方式:报废;
(四)比选申请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承诺书;
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报名期限内有效);
5.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明;
6.近3年报废车辆业绩情况表;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8.服务方案(含机构简介、人员配备、内控制度);
上述资料及证件需加盖公章(鲜章)密封报送,不接受邮寄,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过后不再收取,不接受二次报送资料。报名方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标书代写
三、参选机构资格
(一)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二)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取模式
对参选人提交的资质、报价、服务方案、业绩及信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依法依规择优选择处置机构。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期限: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2日
(二)报名地址:********政府院内左侧第一栋楼********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089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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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