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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10
| 项目名称 |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纳潮河段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国****示范区疏港大道南,**大道西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9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苗海洋 |
| 联系人 | 赵化帅 | 联系电话 | 173****5806 |
| 项目投资(万元) | 9105.8 | 环保投资(万元) | 95.87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6-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根据纳潮河河道底标**求,在原位置调整综合管廊下穿纳潮河段的标高,纳潮河范围内综合管廊倒虹吸段长约100m,以及倒虹吸段两侧各8m,涉及改造的管廊桩号范围为A6 990-A7 190。管廊土建拆除改建过程中将管廊内运行的管线改迁至管廊外运行,待管廊改造完成后再迁回管廊。管廊内自用线缆拆除恢复200m;管廊外自用线缆拆除恢复370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中所挖出的泥土堆在路旁,旱季风致扬尘和机械扬尘导致沿线尘土飞扬,影响附近居民。为了减少工程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中对弃土表面洒上一些水,防止扬尘。并制定弃土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土,并在装运的过程中不得超载,装土车沿途不准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弃土满地,同时对工地门前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一旦有弃土、建材撒落应及时清扫。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的影响,不允许在晚上十一时至次日上午六时内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夜间一定要施工又要影响周围居民环境的工地,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同时也可在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之类的装置,以保证居民区的环境质量。 | ||
| 承诺:**** 苗海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苗海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2000000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