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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选定区级****银行选**果的公示
****拟开展补****财政国库****银行选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了补充选定**区区级****银行的选定工作。经资格审查并研究审议,确定了补充选定**区区级****银行选定范围,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银行****分行。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选**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查。
地址:**市**区珠玑街75号406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71—****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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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