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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储存1千吨氧气,医用氧1万瓶,氮气8百吨,氩气4百吨,二氧化碳8百吨,乙炔气体8千瓶,丙烷1万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储存1千吨氧气,医用氧1万瓶,氮气8百吨,氩气4百吨,二氧化碳8百吨,乙炔气体8千瓶,丙烷1万瓶项目
地点:**省**市王场镇**路16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7565.1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生产车间、1个储罐区、1栋办公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对液体二氧化碳、液体工业氧气、液体医用氧气、液体氩气、液体氮气进行储存、分装以及销售;对乙炔及丙烷进行销售(丙烷及乙炔不在本厂区储存及分装,本公司接收订单后,由供应商直接发货)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杜佳
联系电话:151****6066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