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中心城区XC-02-15地块(二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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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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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拍****中心**XC-02-15地块(二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具体组织实施由****授权委托****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期

起始价

****中心**XC-02-15地块(二期)

****林场、罗阳镇鹤联村

3497平方米

二类工业用地

终止日期2073年3月30日

172万元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开发程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34.4万元

10万元

或其整数倍

≥1.2且≤2.0

≤50%

三通现状

24米

≥10%且≤20%

投资强度

单位能耗增加值

单位排放增加值

年亩均税收

准入行业

≥350万元/亩

/

/

≥20万元/亩

/

备注

1.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出具的规划条件([2026]规划条件006号)。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本地块竞得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如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再与取得房****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30日内签订;出让人也可根据出让结果,直接与已取得房****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该地块竞得人在施工阶段,若开挖时涉及考古遗存及文物,需按照相关规定报考古部门。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6年 6 月11日 15 时30 分至2026年7 月1 日 15时 30分。

九、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 7月1 日 15时 30 分。标书代写

十、本次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 7 月 3日 15 时 30 分。

十一、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县罗阳镇**大道123****中心一楼大厅)。

****: 0577-****2508 吴先生

****: 0577-****9869 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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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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