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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经2025年度考核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管发现,******公司已无实际经营场所,不符合定点医药机构的运营要求。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等文件规定,从2026年6月10日起,解除******公司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特此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