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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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6-06-10
****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 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老厂太桥双壹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老厂乡

建设性质:**

项目总投资:2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8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662m2;设计一条“年产约40万立方米合格拌合料”生产线。建设配电室、水泵房、洗车台及办公区等附属设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焊接烟尘、装修废气、车辆及机械尾气等,针对项目施工期废气产污特点,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废气防治:

在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且停止土方作业;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应露天堆放,应采取加盖篷布遮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降尘等措施;加强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或加盖篷布遮盖;在施工装修阶段,选择市场上合法、合规厂家生产的装修材料(包括腻子粉、涂料等)。

2、废水

施工废水来源于现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排放量小,冲洗废水主要是砂石碎粒、沙土构成的悬浮物污染。泥浆废水是一种含有微细颗粒的悬浮混浊液体,外观呈土灰色,比重1.20-1.46,含泥量30-50%,pH值约6-7,如果施工阶段不进行严格管理,将对施工场产生一定影响。为减少施工期间废水的污染,施工人员进入到现场后,在建设临时设施后,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收集进临时沉淀池中,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具有间歇性且持续时间较短,且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文明施工等措施来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包装材料。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装修生活办公区、****处理站、雨水收集池等过程产生,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有钢架、板材边角料和废弃砖块等。项目施工期将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后进行分类处理,分别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建筑材料,****收购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运****填埋场处理;施工期设备安装会产生少量的废弃包装材料。废弃包装材料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通过回收利用、集中收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且随施工结束而终止。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①装载机上料粉尘:本项目骨料上料过程通过洒水降尘可以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

②运输过程扬尘:原料采用卡车运输,卡车用苫布苫盖,原料的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通过定期洒水进行降尘、限速行驶等措施,可有效降低粉尘产生;

③原料堆场粉尘:本项目原料周转较快,因此,本项目原料堆场设置一个面积约500m2的原料堆场,堆场设置三面围挡+顶棚措施,所有物料均进入料棚内堆存,同时采用篷布遮盖,此外,原料堆场应定时洒水降尘;

④车间无组织粉尘:生产工段为半封闭车间(三面封闭,其中一面预留物料出入口大门),约60%的粉尘在生产车间内自然沉降;

⑤搅拌机粉尘:本项目对搅拌机和投料口进行整体封闭,定时洒水降尘;

⑥汽车尾气:项目汽车发车频次较少,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全部为露天排放,有利于空气的扩散,且项目临路和临山周边种植有植物,对大气环境也有一定的净化作用。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通过环保治理措施后在厂界处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

2、废水

①生产废水:原料混合搅拌废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故不产生废水;

②搅拌机冲洗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④初期雨水:在项目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容积不小于54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洒水降尘;

⑤原料堆场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措施、道路洒水降尘;

⑥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3m3)预处理后进1个规模为2m3/d****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处理站后方设置1个容积5m3的中水收集池,****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待晴天回用。

3、噪声

噪声设备主要为免基础型水稳站、装载机等机械设备等,其源强值在80dB(A)左右。

项目将对产噪严重的设备安装减震垫、等从源头降低噪声值;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防止因故障导致高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生产线各设备运行时间,禁止夜间生产,合理布局,降低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四周厂界向外扩50m范围内的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①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生产工序;

②不合格产品全部可回用于生产;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管理人员定期清运至老厂乡垃圾收集点清运处置;

④废机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一个5m2的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本项目现状占地类型主要为建设用地,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影响较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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