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涌泉鸿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岸方洲二期(管道井)无线4G信号水表采购询价竞价采购(水务专用)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

询价采购文件

(货物类)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单位名称)拟对****---水岸方洲二期(管道井)无线4G信号采购询价(采购项目名称)采用询价方式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

(三)****集团有限公司询价采购供方黑名单。

(四)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五)生产商,或能提供生产商授权的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

(六)其他要求。

二、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12392.00元。

三、采购需求

(一)货物清单(格式可自拟)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控制单价(元)

控制总价(元)

备注

1

无线4G信号(内置天线)

DN15

504

223

112392

城投瑞园一期(管道井)

(二)技术要求

1.远传机械水表

1.1水表符合以下标准:

1.1.1《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GB/T778。

1.1.2《冷水水表检定规程》JJG162。

1.1.3《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CJ266。

1.1.4《电子远传水表》CJ/T 224。

1.1.5《物联网水表》CJ/T 535。

1.2计量精度:≤DN300mm的远传水表精度为2级。

1.3最大允许误差

1.3.1低区的最大允许误差

以Q1与分界流量Q2(不包括Q2)之间的流量排出的体积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

1.3.2高区的最大允许误差

以Q2与过载流量Q4之间的流量排出的体积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1.3.3误差的符号

如果水表测量范围内所有误差的符号都相同,则至少其中一个误差应小于最大允许误差(MPE)的1/2。

1.3.4重复性误差

不应大于上述1.3.1和1.3.2给出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

1.3.5温度和压力变化的最大允许误差要求

温度和压力的变化在水表额定工作条件范围内时,水表应符合相关的最大允许误差要求。

1.4额定工作条件

1.4.1水表的温度等级

应符合GB/T778.1中 4.4.4水表温度等级T30的要求。

1.4.2水表的压力等级

水压等级≥MAP10,压损等级Δp63。

1.4.3水表的防护等级应达到GB/T4208-2017标准规定的IP68。

1.5DN15-DN25采用水平旋翼式水表,DN40采用垂直螺翼可拆式水表,DN50-DN300采用水平螺翼可拆卸式水表,水表参数详见下表:

型号

常用流量

Q3(m3/h)

Q3/Q1

Q2/Q1

Q4/Q3

长度

(mm)

高度(mm)

连接

方式

DN15

≥2.5

≥100

1.6

1.25

165

138

螺纹

DN20

≥4.0

195

138

DN25

≥6.3

225

140

DN40

≥25

≥150

245

-

DN50

≥40

≥200

1.6

200

-

法兰

DN80

≥100

≥200

1.6

225

-

法兰

DN100

≥160

≥200

1.6

250

-

法兰

DN150

≥250

≥200

1.6

300

-

法兰

DN200

≥400

≥200

1.6

350

-

法兰

DN300

≥1000

≥160

1.6

500

-

法兰

1.6水表的材料和结构要求应符合GB/T778.1中6.1水表的材料和结构要求。水表外壳为球墨铸铁QT450-10,符合国家标准GB/T1348,或更好的材料。DN40及以下口径水表连接螺母、管接头和水表罩材料应为铸造铅黄铜ZCuZn40Pb2,符合国家标准GB/T1176;DN50及以上口径水表采用法兰连接,应符合GB4216.4标准的相关要求,水表罩材料应为铸造铅黄铜ZCuZn40Pb2,符合国家标准GB/T1176。

1.7水表应有良好的表面处理,无毛刺、划痕、裂纹、锈蚀、霉斑和涂层脱落现象;水表上盖应能横向旋转开启。

1.8水表基表表体两侧有流向箭头、公称口径标志,水表铜罩****集团统一18位水表编号,编号应字迹清晰,方便识别。

1.9 DN15-DN25水表表盘读数部分应有特殊液体密封,DN40-DN300水表表盘读数部分应有特殊液体或气体密封,保证与水隔绝,表盘表面干净、无气泡,白底黑字、读数清晰。水表表盘机械字轮指示到m3的位数应不小于5位,即满行度不小于99999m3,尺寸长≥29mm,宽≥6.5mm;梅花轮无遮挡,无反光片;小数位应为4位指针(口径DN40以下,不含DN40),颜色为红色。

水表表盘应显示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甲方企业标识、生产商企业标识、表号、常用流量及量程比等。基表表码计数齿轮排列方式能灵活调整,满足抄表员在核对水表时的读数习惯。

下载

1.10水表应具有一定的防拆卸功能,即安装使用中的水表应无法打开或打开后无法复原,预留铅封口,口径不小于2mm,采用不锈钢丝进行铅封。

1.11水表应能有效防止水压波动对水表计量的影响,无实际用水时,水表读数应无变化。

1.12水表耐久性应符合GB/T 778.1中7.4.6 耐久性要求;具有抗气候干扰能力,能够在低温、高温及低温储存环境下,水表不应损坏;在包装运输条件下,经GB/T 25480-2010规定的模拟运输连续冲击和自由跌落试验后,水表不应损坏,并能正常工作。

1.13水表为一体式结构设计,水表基表与远传电子部分应连接牢固;水表远传电子设备应不破坏基表结构,不影响人工抄读水表指数;备注无要求的采用内置天线设计;备注要求“外置天线X 米”的,按照具体要求采用外置天线及线长(根据安装现场的水表信号情况,甲方可要求增加信号线长度)。

1.14遇到安装现场特殊工况的,经甲方同意,口径≥DN40的水表可采用分体式设计,基表和远传电子部分(远传模块)的通讯线须有防腐金属软管保护,长度不低于3米,如遇安装现场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视现场情况**信号线长度。

1.15水表远传电子部分应在相应位置按甲方要求印制相关字样和二维码,包括:甲方企业标识、生产商企业标识、表号、通信运营商、通讯费到期时间、电池使用到期时间、防护等级、安装环境等级、电磁环境等级、传输方式、量程比、IMEI号码等。

1.16水表通讯****集团《物联网统一接入系统传输规范》的要求,具备接入物联网统一接入系统的软硬件条件,具备在物联网平台显示信号强度和电池电量的功能。远传水表采用当地运营商提供的NB-IoT通信服务;特殊环境时,应提前根据现场信号测试情况,选择其他能够符合要求的网络通信方式,包括并不限于4G、CAT1等网络传输模式。无论采取何种通讯方式,供应商必须保障通讯质量,无论采取何种通讯方式,供应商必须保障通讯质量,确保5日数据上传率和准确率达99.9%(剔除因长期掩埋、暂压、人为损坏等特殊原因)并应包含8年及以上通讯费并提供属地化日常通信运维服务。在水表显著位置标注通讯费到期时间。

1.17水表远传电子部分为电池供电,在并在远传电子部分显著位置标注电池下次更换时间。远传每小时采集一次数据,每天数据打包上传一次,在此频率下,远传电池组寿命≥8年,8年内免费更换。水表可现场更换电池(乙方需提供可更换电池的说明书)。

1.18水表(每天指定时间冻结一次数据)至少可存储60天数据;水表的数据存储内容至少包括:冻结时间、水表示数和各类报警信息;水表的报警信息至少包括:磁干扰故障和电池电量低报警。

1.19水表电子部分具备手持机和软件平台进行参数设置和软件升级的功能。

1.20口径≤DN40的水表供货应包含水表以及与其配套的接管螺母和表垫、表棍(铸造铅黄铜ZCuZn40Pb2)、表帽(铸造铅黄铜ZCuZn40Pb2)、铅封等水表附属产品。

1.21水表随表提供至少三张表号条形码防水贴纸。

2.其他要求

2.1乙方对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产品必须作出承诺: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第三方向甲方(含最终用户)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给甲方(含最终用户)的经济损失。

2.2乙方必须提供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应确保在时限要求内完成全部工作。

(3)适用介质:生活饮用水

(4)符合或优于国家或行业相关其他现行标准及以上标准。

(5)产品须提供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批次标识清晰。

2.卫生许可要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总局及卫健委相关规范、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GB/T 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8593-2010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性评价规范》CJ/T、QB/T 等行业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具备资质的国家级或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检测内容主要涉及:溶出物、重金属含量、毒理学、微生物学指标、所供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近3年内有效)、符合GB/T 17219、GB/T 18593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适用介质:生活饮用水

4.产品须提供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批次标识清晰。

(三)商务要求

1.供货时间:自收到中标通知书起144小时之内。

2.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8年。

4.验收、商品质量要求、标准:

4.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使用要求,并附带完整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

4.2、采购方在货物到场后应当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外观、规格型号、质量证明文件、技术参数等。

4.3、若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3日内 完成整改、更换或补足,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未按期整改或拒绝整改,采购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4、对货物质量存在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具备 CMA/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最终依据,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责任难以区分,则按比例共同承担。

4.5、在质保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 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承担修复、更换或退货的全部费用,若供应商未能按约定及时处理,采购方有权自行组织整改,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7、供应商在交货前,****采购部门提交《商品合格证》《质量检验保证书》以及所有与产品报批、质量相关的必备资料和证件;如涉及进口商品,还应提供该商品的进口报关单、检验报告等资料。采购方如发现资料缺失或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有权拒收或退货,且不应支付供应商对应货物的全部货款

4.8、供应商保证其销售给采购方的商品均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行业部门的强制规定和标准,并符合质量、设计、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4.9、供应商保证其所售商品为完全合法所有物,交付和销售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如因采购方销售供应商商品而遭第三方提出索赔、投诉、控告、起诉、保全、执行或其他司法、行政措施,供应商应立即与第三方交涉并妥善处理相关争议和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4.10、商品包装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确保商品在运输和交付过程中安全、卫生。

4.11、供应商所售商品应根据该类商品的性质提供适当的包装和装潢,且所用材质及印刷油墨等应安全无害,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外观设计权或包装知识产权。

4.12、如包装物需回收,供应商应事先取得采购方书面同意,并自行承担包装回收所需的全部费用。

4.13、对于贵重商品,采购方以箱箱开箱点数的方法清点交付商品的数量、表面质量、包装、规格、允收期;对于一般商品,采购方以抽取采购订单总数的5%开箱点数的方法清点交付商品的数量、表面质量、包装、规格、允收期。如发现箱内商品短缺或不符,采购方有权拒收,供应商应在2日内完成调换、补足等工作。

4.14、采购方在验收时如发现商品数量、表面质量、包装、规格、允收期等方面不符合约定的,采购方有权拒收,供应商应在2日内完成调换、补足等工作。

4.15、货物交付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货物的所有权转移至采购方,因采购方保管、存放不当造成的毁损、灭失风险由采购方承担,但因供应商包装缺陷或或质量问题导致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供应商承担。

4.16、采购方在质保期内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供应商修复、更换或退货,相关费用及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4.17、采购方在商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合同约定之情形,均可视同初次验收不合格,有权要求供应商退换货或赔偿。

5.付款:

5.1、合同签订后,货物运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方需开全额增值税发票,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 3 年内采购方付至合同额的95%。

5.2、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且无质量问题,采购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5.3、采购方有权根据资**排顺延付款,最长延迟不超过6个月,顺延不影响供应商继续供货,但采购方不得无故拖延超过该期限。

5.4、采购方付款条件之一为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合规文件(含发票、合格证、相关验收凭证等),缺一不可。

(四)售后服务

1、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关于材料质量或服务问题的通知后,应于次日内到达现场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工程安全、主要施工进度停滞等情形),供应商须在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2、供应商到达现场后应在次日内完成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处理,并确保处理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采购方要求,处理结果需经采购方验收确认。若供应商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处理或处理结果未达标的,视为采购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属实,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或另行采购,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五)对账与结算

1、对账日: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1日至15日。对账日如遇公休或节假日的,顺延至公休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对账。

2、采购方履约代表应在约定的对账日与供应商履约代表进行对账,双方就该结算周期内的商品订货、入库、退货等数量及金额逐项核对;若任一方对对账结果存在异议,应在收到对账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确认对账结果。供应商应根据双方最终确认的对账结果,于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且发票内容须与对账结果一致,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税务管理要求。

3、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本合同、采购订单、供应商出具的送货/验收单、采购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

4、供应商应在达到每期支付条件时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开具合法等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不得利用本合同开展质押或其他融资业务,不得就本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向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如确需开展上述业务,供应商须事先征得采购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采购方对发票及应收账款金额等信息的确认不构成对供应商转让、质押或融资行为的认可。若供应商违反上述约定,除应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且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继续追偿。

6、采购方对账确认不视为对质量、数量、合规性的认可,供应商仍承担无限期追责责任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密封报价,询比价截止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供应商报价情况。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报价为含税全包价,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之外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三)本次采购要求线上报价,请各供应商在报价前认真阅读本文件内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询价系统进行报价,并上传下列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1.报价单(详见附件);

2.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要求);

3.符合技术、商务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要求);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如无法报价,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4 小时内向采购人电话反馈,采购人需另行邀请相应数量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及时反馈的,如出现1次,3个月内不得再次邀请;出现2次,6个月内不得再次邀请;出现3次,取消供方资格。

(五)凡对询价文件提出询问的,须在 24 小时内书面提出,采用邮件、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递交,并电话通知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询问,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答复。

(六)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过询比价系统平台公告,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澄清或修改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供应商已收到。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内容构成询比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集团有限公司实行询价采购供方“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询价采购活动,****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直至取消询价采购供方资格:

1.合同履约期内,发生供货或服务质量不合格1次,按合同约定整改到位的,自整改完成之日起,半年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按合同约定整改到位但超出整改期限的,自整改完成之日起,九个月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拒不整改的,取消供方资格。

2.供方违约1次的,半年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累计违约2次的,取消供方资格。

3.供方发生重大事项(如资质、注册资本金、安全生产许可、股权、不良记录等方面发生变化)未及时告知的,半年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

4.****集团公司采购需求的;经查有弄虚作假获得供方资格的;解决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到位,不能充分协商解决问题,造成热点热线事件的;其****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财产经济损失的,取消供方资格。

(八)供应商不得借用他人资质响应或出借资质给他人响应,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成交。如询比价过程中发现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集团有限公司询价采购供方“黑名单”。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成交。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次采购活动接受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实施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532)****3732

五、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即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且(含税/不含税)报价最低者成交。(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有2家及以上,由采购人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省**市**市**东路**街3号

联 系 人:王君

联系电话:152 5326 6722


附件:

报价单

一、经我公司认真研究,决定完全响应该项目询价文件要求并报价。

二、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合计

不含税总报价(元):

税率: %

含税总报价(元):

三、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时间起60天。标书代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相关附件
邀请函附件 ****---水岸方洲二期(管道井)无线4G信号采购询价.docx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0
招标公告
青岛涌泉鸿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岸方洲二期(管道井)无线4G信号水表采购询价竞价采购(水务专用)邀请函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