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区排水管道提升、排水监测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水质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标段名称)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工业园区排水管道提升、排水监测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工业园****发展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园区排水管道提升、排水监测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工经发复〔202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工业园****管理局,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园区综合财政预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质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招标范围:对企业污水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采购、安装,主要对建设水质监测一体机柜,安装COD、氨氮、pH等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1.2项目建设地点:****园区内。 2.1.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90日历天。 2.1.4合同估算价:约249万元。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自2024年06月1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6根据《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等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阶段,****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等任意一个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7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6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10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则视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须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彩色原件扫描件录入诚信库申请人基本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如有)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6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
法定代表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则视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远程交互,则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6年03月 01 日以来任意一个(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
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自2024年06月1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
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
|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等任意一个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在资格审查阶段,****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等任意一个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企业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公司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公司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7、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 8、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9、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且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符合即可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本章“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之一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0分 技术响应: 16 分 商务响应: 2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 业绩: 2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5%、96%、97%、98%(取值范围:95%-100%),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60)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16分) |
技术标准响应(10分) |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详见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指标要求的得10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技术参数要求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参数指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在证明材料中注明所对应项,便于评审。) |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1分) |
投标人所投COD、氨氮、总氮、总磷、pH在线分析仪,全部提供【独立第三方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得1分,缺任意一台仪器报告或任一条件不满足本项不得分: 1.执行标准:COD(HJ377-2019)、氨氮(HJ101-2019)、总氮(HJ102-2026)、总磷(HJ103-2026)、pH(HJ/T96-2003); 2.报告内检测参数覆盖招标文件约定全部国标指标+项目约定高低量程内控技术参数; 3.仪器型号、出厂编号与投标货物型号完全一致; 4.出具报告机构CMA资质附表包含「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测能力; 5. ****实验室出具的CMA报告不予认可、不得计分。 |
| 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4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运营维护成本测算、分析的数据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4分;内容较为全面、可行,得2分;内容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体系认证证书(1分) |
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需分别提供COD 在线分析仪、总氮在线分析仪、总磷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PH在线监测仪、TDS 在线监测仪设备制造商的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缺上述任意一项涉及的制造商体系认证证书不得分。 |
| 2.2.3(3) |
商务响应 (2分) |
交付使用期(1分) |
投标文件列出的交付使用期实质性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得1分。 注:投标人在“商务条款偏差表”中逐条响应的最多得1分,否则不予计分。 |
| 付款方式(1分) |
投标文件列出的付款方式实质性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得1分。 注:投标人在“商务条款偏差表”中逐条响应的最多得1分,否则不予计分。 |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运营维护期 (4分) |
本项目基础运营维护期、质保期均为2年。投标人承诺每增加1年免费运营维护(质保期相应顺延)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
| 售后服务方案(6)分 |
****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详细的售后服务及维保方案、设备运行与维护的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全面,切实可行,能完全满足业主需求的,得6分;方案内容较为全面、可行,能满足业主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容一般,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2.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暗标编制) |
供货方案(2分) |
对本项目的供货流程、现场保护与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 安装方案(2分) |
对本项目的安装工艺、供货与安装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 质量控制方案(2分) |
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及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 重难点分析(2分) |
对本项目的可预见的重点难点分析深度、具有防范和解决措施的制定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 应急方案(2分) |
对本项目的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流程及目标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 注:安装及调试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安装及调试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2.2.3(6) |
业绩 (2)分 |
投标人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23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6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水质监测监控设备项目采购及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验收报告)予以证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2、竣工验收证明(或验收报告)必须经采购单位签字盖章。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验收报告)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合同价款、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评委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分。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6月10日9 时00分至 2026年07 月07日 17 时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网**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07 月08 日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地址:****园区创智空间3号楼 联系人:陈林 电话:195****8860 项目使用单位:****管理局 地址:****园区创智空间3号楼 联系人:徐浩 电话:138****092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亿力未来城4期58号楼二楼118-203 联系人:蒋丽梅 电话:139****6233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7-****8315 10.3异议渠道 ****园区****中心,周清187****7227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2026年0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