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第三幼儿园室外LED 屏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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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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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室外LED 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奕 ****122****

报价起止时间:2026-06-10 16:12 - 2026-06-15 18:00

采购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LED显示屏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颜色分类:黑;

次要参数要求:型号:无型号;
1项 120000.00 无品牌
海佳彩亮/cailiang
浪潮/inspur
蓝普

买家留言:按采购公告要求,不符合公告要求响应无效

附件: ****室外LED 屏采购项目采购计划.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省 **市 **县 南岩镇 第三幼儿园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建议品牌 LED显示屏建议品牌为:海佳,浪潮,蓝普
产品要求 产品要求:提供原厂一年保修及免费上门服务,报价时需提供LED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及响应所需要的原件复印件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核查,同时为确保后期供货品牌是实际响应品牌,所有货物按采购人要求达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有权检查产品外包装及相关出厂资料,与响应文件型号或响应品牌不符的视为虚假响应。如证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同级财政监管部门,追究其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标、成交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质保期和要求 质保期要求: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接到用户故障信息,供应商必须2 小时内响应,市区范围内3 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实际情况故障24小时内解决,如无法解决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同类替代产品或配件,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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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第三幼儿园室外LED 屏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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