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6-05 18:00
一、项目编号:****-公
二、项目名称:****管理中心数字化公积金业务系统项目品目一(****管理中心数字化公积金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2-1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泰****公司
地址:北****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院25号楼四层
被投诉人:****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58****广场A座1,4,5,6层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西**西外大街136号2层1-14-276
相关供应商:****公司****公司
地址:**省**市**区新添大道南段半边街17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质疑事项1应成立,主观评审存在倾向性、畸高畸低、未独立评审、评审时间严重不足,违反法定评审原则。投诉事项2:质疑事项2应成立,企业资质客观分存在评审依据混用、分值计算错误、双重标准、差别待遇及歧视性评审。投诉事项3:质疑事项3应成立,客观分“企业软著”错评(****违规满分)。投诉事项4:质疑事项5应成立,本项目评审专家抽取程序违法,评审专家专业错配,评审委员会组成不合法,被投诉人答复存在虚假陈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结合投诉事项和审理查明结果,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成立,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瑕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本项目应予废标,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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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