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云和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丽水-云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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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6-06-1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

********集团人民医院院区)

****院区及北侧地块,****中心,****卫生院

结合云**紧密型医共体实际发展需求,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中心深化提标扩能,全面提升县域急救与巡回医疗服务能力,重点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医院重点和薄弱专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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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施工过程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并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实验室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污水站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后排放。

实验室废气、汽车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中再生处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你单位必须登录**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执法四科

联系电话:****796 传真:****501

通讯地址:云**梨园路40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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