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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2026-06-10 | 挂牌结束日期2026-06-24 | |
| 0.54 | ||
| ****公司 | ||
| 鲁艺 0718-****625 | ||
| **** | ||
我要报名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一台报废公交车 |
| 转让底价 | 1.8144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6-10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24 |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的车辆为****一台报废公交车(含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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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 - ** - **县 |
| 重大事项披露 |
1 、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参与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交付,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向转让方及****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追责和索赔。
2 、本次转让标的物的性质为已无法正常使用的报废车辆(含电池),故本次处置的车辆仅能作报废处理,不允许整车流入市场进行交易。转让标的均严格按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转让方****公司不对车辆质量、瑕疵相关问题作任何承诺,一切责任与转让方****公司无关。车辆****公司停车场(看车联系人黄主任,电话: 131****8019 )。
3 、本次报废车辆整备质量 7.60 吨(不含电池),车辆配备报废电池 100.271KWH ,电池留存于原车未拆卸。成交后车辆拆解、电池拆除、清运、**化处置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车辆拆解、人工、清运、转运、合规溯源等费用及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 、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需在二十日内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电池溯源报告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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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 | |
| 标的状态 | 报废 |
| 原车牌号码 | 鄂Q82020 |
| 机动车品牌 | 开沃牌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10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5400.00元到****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金额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足额交****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界面中完成对成交价款的确认付款操作。受让方须同****公司在收到成交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成交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3、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车辆己达报废年限不能正常行驶,为安全起见受让方****达成转运协议,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转运;(2)受让方需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的交接工作,签订车辆移交确认单,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在签定移交确认单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签定移交确认单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3)受让方完成机动车解体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交管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登记;(4)车载报废动力电池严格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全流程溯源管理,溯源信息须能在工信部动力电池溯源平台核验;(5)受让方须按期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管所车辆注销证明、正式《电池溯源报告》原件交付转让方;未按期交付或资料不合规、溯源造假的,转让方有权依法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6)受让成功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交纳规范拆解保证金1万元,拆解工作完成并向转让方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电池溯源报告等相关证明后3日内无息退还。 4、受让后因车辆拆解、清场、转运及合规溯源等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交易应****公司支付的产权交易费均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智德益友房地产资产评65]第04-005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且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54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金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 扣除应收取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金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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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智德益友房****公司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管理中心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6-04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20 |
| 评估值(万元) | 1.8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