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综合性节能改造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综合性节能改造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综合性节能改造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40.880000(万元),更正为:40.88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综合性节能改造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公司,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综合性节能改造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95.00%,更正为:99.0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0日
1.公共**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市**区天润路445号4楼****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6163(质疑受理)。
4.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出后,收到相关供应商对结果的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规定,****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经复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第3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第3条的规定,因此,******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5.****于2026年5月19日发出的本项****市政府采购中心字〔2026〕第Q00631-001号)作废。
名 称:****
地 址:金穗路9号
联系方式:020-****6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6273、****61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婧茹、徐跃江
电 话:****6273、****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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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