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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6-06-10 16:48】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6.00 分(二阶段)
技术响应:0 分
商务响应:2.00 分(一阶段)
售后服务: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0 分
业绩:2.00 分(一阶段)
其他评分因素:50.00 分(如有)(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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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8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标书代写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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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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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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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 |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合同条款的响应性 (0~2.00) |
所有合同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合同条款负偏离每条扣0.5分,扣完为止。优于合同条款规定的正偏离不扣分,也不加分。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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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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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 |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业绩 (0~2.00) |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已供货完成的国内空调机组单份合同供货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业绩,每个合格业绩得1分,2个合格业绩得2分,参与评审业绩限2项。 业绩评审以符合要求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用户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文件)进行评审,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不得分。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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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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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投标技术文件的符合性与完整性 (0~2.00) |
考察投标人技术文件的符合性与完整性,无缺漏为优,有缺漏酌情扣分。优:2分≥得分≥1.8分;良:1.8分>得分≥1.6分;中:1.6分>得分≥1.4分;差:1.4分>得分≥0分。 | 2.00 |
| 用户需求书中技术要求及规格的响应 (0~6.00) |
满足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要求,投标文件中无技术负偏离,可得6分,经评委会评审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 6.00 | ||
| CRAA产品认证 (0~5.00) |
投标人提供的空调机组CRAA产品认证证书中风量范围能覆盖本次招标空调机组风量范围的为优,其它情况酌情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本项得0分。 优:5分≥得分≥4.5分;良:4.5分>得分≥4分;中:4分>得分≥3.5分;差:3.5分>得分≥0分。 |
5.00 | ||
| 检验报告 (0~6.00) |
组合式空调机组检验报告、柜式空调机组检验报告、表冷器检验报告三份均满足需求书中的要求得满分6分(每份报告满分2分),有一份未提供的扣2分,虽提供了检验报告但不符合风量限制范围或非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NAS或CAL或CMA资质)出具的检验报告的,每份扣1分。 | 6.00 | ||
| 技术参数1 (0~8.00) |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表冷器单元检验报告、表冷器单元选型的热工计算资料对投标人数据申报表中的技术参数进行综合评定。 本项满分值为8分,组合式空调机组分值分配为4分;柜式空调机组分值分配为4分。 资料完整,表冷器选型参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表冷器实际选用外表总换热面积选用适当且表冷器热工性能满足设计工况下的换热量需求为优。 请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申报的资料综合评判,酌情打分。优:8分≥得分≥7.2分;良:7.2分>得分≥6.4分;中:6.4分>得分≥5.6分;差:5.6分>得分≥0分。 |
8.00 | ||
| 技术参数2 (0~6.00) |
根据投标人的申报资料,重点考核设计工况下组合式和柜式空调机组的水阻力、噪声及漏风率。本项满分6分,其中水阻力占2分,噪声占2分,漏风率占2分。水阻力小、噪声低、漏风率低者为优。 请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申报的资料中的相关性能综合评判,酌情打分。优:6分≥得分≥5.4分;良:5.4分>得分≥4.8分;中:4.8分>得分≥4.2分;差:4.2分>得分≥0分。 |
6.00 | ||
| 机组结构设计 (0~6.00) |
组合式空调机组结构设计合理,设计工况下机组风侧阻力小、防冷桥措施得当为优。上述三项考核点每项满分2分,共计6分。 请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申报的资料综合评判,酌情打分。优:6分≥得分≥5.4分;良:5.4分>得分≥4.8分;中:4.8分>得分≥4.2分;差:4.2分>得分≥0分。 |
6.00 | ||
| 过滤器性能 (0~3.00) |
过滤器性能考核(须有检测报告支撑):对投标人申报的滤料防火燃烧性能(GB 8624- 2012)及粗效过滤器性能指标进行评审。两项指标综合性能好的为优。 请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申报的资料综合评判,酌情打分。优:3分≥得分≥2.7分;良:2.7分>得分≥2.4分;中:2.4分>得分≥2.1分;差:2.1分>得分≥0分。 |
3.00 | ||
| 空气净化装置 (0~3.00) |
空气净化装置性能考核(须有检测报告支撑):装置对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PM2.5净化效率)和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消毒性能指标。综合性能指标好的为优,请评委根据投标人申报的资料综合评判,酌情打分。优:3分≥得分≥2.7分;良:2.7分>得分≥2.4分;中:2.4分>得分≥2.1分;差:2.1分>得分≥0分。 | 3.00 | ||
| 风机选型 (0~3.00) |
组合式和柜式空调机组内的风机选型资料应完整、设计工况点的效率高为优。请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申报的选型资料综合评判,酌情打分。优:3分≥得分≥2.7分;良:2.7分>得分≥2.4分;中:2.4分>得分≥2.1分;差:2.1分>得分≥0分。 | 3.00 | ||
| 项目执行与保障 (0~2.00) |
投标人服务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业主通知后2小时以内赶至现场处理问题,同时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承担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同类型项目的设备供货管理工作。 请评委根据投标人的申报资料综合评判,实质性响应且证明资料齐全者为优,其他酌情打分。优:2分≥得分≥1.8分;良:1.8分>得分≥1.6分;中:1.6分>得分≥1.4分;差:1.4分>得分≥0分。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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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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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
| 地址: | **市**区江东中路109号 | 地址: | / |
| 联系人: | 王敏、陆小康 | 联系人: | / |
| 电话: | 025-****6118、****6032 |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