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0031
专业领域:电子元器件,计算机与软件,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其他
1.1.2 项目编号:****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和单位 |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
配置规格 |
完成时限 |
|
| 1 |
1 |
服务器Ⅰ型 |
192台 |
23649 (含税价) |
详见技术要求 |
服务器合同签订 3 个月内完成交付,详见技术要求 |
| 2 |
服务器Ⅱ型 |
468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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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服务器Ⅲ型 |
21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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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服务器Ⅳ型 |
1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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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服务器Ⅴ型 |
3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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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服务器Ⅵ型 |
77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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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服务器Ⅶ型 |
13台 |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有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
1.2.1.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事业单位。参与项目人员、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标的 1:服务器提供不少于 2 台同型号产品实际销售案例);
1.2.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1.6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为通用设备,原则上不得通过代理商采购,原厂因特殊原因不参加的须由原厂提供书面文件并指定唯一授权代理商。原厂确需授权代理商参加的,须在授权文件中详细描述以下内容:1、不直签的理由;2、选择代理商的依据及考量,代理商资质要求;3、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合同纠纷等责任主体;4、代理商报价模式,如何确保利润不虚高。投标代理商须在报价明细中提供成本利润清单,并承诺由原厂提供维保的配套设备不赚取差价。
1.2.1.9 禁止层层转包、不允许分包;
1.2.1.10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采购单位禁止期内。
1.2.1.11 标包1所有服务器须为自主可控产品(含进入《军用关键软硬件自主可控产品名录》的产品(至公告发出之日最新版为 2025V1 版)或通过装备发展部自主可****部队专项测评的产品。
1.2.1.12 其他相关合理要求。
1.2.1.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1.14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注:如有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除第1、4、8、11条以外的资格证明材料,以及提供原厂的1~15条资格证明材料。如原厂参与,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除8以外的资格证明材料。
1.2.2 项目实施要求:无;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标包1先进行样机比测,样机比测为合格制。样机比测结束后,通过样机比测的单位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6月10日起到2026年6月17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省**市山水东路领取招标文件,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0-****5127 /151****0803。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5 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带上符合1.2.1.8要求的授权函。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1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样机比测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6.1 样机比测递交时间
测试大纲确认后,10天内厂商需将测试样机送至甲方规定场地,15天内必须完成配置、调试和测试(甲方认可的理由除外),否则视为测试不通过。
1.6.2 样机比测提交地点
详见比测实施细则。
1.6.3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样机比测结束后通知。
1.6.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详见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5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样机比测结束后通知。
1.6.6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详见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采 购 人:****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0-****5127/151****0803
询问、质疑接收部门:****
单位地址:**省**市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195****1868
投诉接收部门:****
单位地址:**省**市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53****9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