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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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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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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工作内容 1) 完成至少2个涉重污染源周边补充监测 按照《**省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基础清单》确定的污染源数量,开展涉重污染源周边环境补充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地表水、底泥、地下水、雨水排放口和按要求可能涉及的固废属性鉴定等内容。 2) **锡矿田心尾矿库年度监测任务 按照《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22年生态环境部第26号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公告2022年第10号)要求,开展**锡矿田心尾矿库年度环境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地表水、底泥、土壤和地下水等,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尾矿库的实际情况,设置尾矿库环境监测点位。建设4座地下水监测井,完成年度尾矿库隐患排查及信息台账。 3) “一X一策”整治方案 按照《技术指南》要求,从污染源危害性、可扩散性和环境敏感性三个方面,完成2套“一X一策”整治方案的编制。方案编制需立足重金属污染特征和风险分布状况,重点围绕“污染源—传输途径—环境敏感目标”三个关键节点,重点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制度体系。 4) 污染源隐患治理 按照《技术指南》要求,从降低危害性,减少扩散性等方面,推动完成涉重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年度问题整改至少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