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央大道特勤站库室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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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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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大道特勤站库室改造升级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16: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3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6月2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预算金额 ¥67.6154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14-****8933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园区中央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赫 190****683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工 0514-****8933

项目概况

****中央大道特勤站库室改造升级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3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央大道特勤站库室改造升级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6154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6154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修缮、装饰、安装修缮及安装工程,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s://www.****.cn/zcfg/mof/201310/t****1029_****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1日 至 2026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方式:方式一:现场报名,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到**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 方式二:线上报名:将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6.com,****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孙工联系,电话:0514-****8933,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含投标报价的新点软件版)壹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踏勘,风险自行评估。

6、潜在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园区中央大道1号

联系方式:唐赫 190****6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方式:孙工 0514-****8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514-****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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