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等规定,**越****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主持召开了“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1-2、1604-63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相关单位的代表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项目现场,认真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认为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1-2、1604-63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蔡工176****5282;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期限: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7日。
附件:
1.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1-2、1604-63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1-2、1604-63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1-2、1604-63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