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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开发区南港工****中心大厦空调供应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0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开发区南港工****中心大厦空调供应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为2026****开发区南港工****中心大厦空调供应服务。项目地点****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六支路一号南港工****中心大厦,区域内工作人员主要在南港工****中心大厦开展日常办公、政务服务等工作。为保障办公场所环境舒适、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现实施本次空调供应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13.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南港工****中心大厦中央空调系统于 2025年建成并投入运行,该系统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复合能源系统,优先使用地源热泵,辅以其他热源保障冷热平衡,专为南港工****中心大厦及实验楼提供制冷、采暖保障。项目建设阶段,区域内楼宇建筑、通风管线、机房设施均按照该套中央空调系统标准统一规划、设计与施工,配套设施与主机设备高度适配,区域内无其他独立采暖、供冷管网及替代设施。********集团****公司,受集团委托,自系统投用以来持续负责该中央空调系统的日常运维、管理及空调供应工作。受项目建设规划、专用设备及现有管网条件限制,本区域空调服务不具备更换其他服务商的条件,仅能由****提供对应服务。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存在特殊配套要求,符合上述法定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现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由其承担南港工****中心大厦项目空调供应服务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服务区办公楼B座101-1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高思羽 联系地址:**南港工业区创业路 联系电话:022-****861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31层 联系电话:022-****262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雪丹、姜莹莹、李玲; 联系地址:**市**新区华中路16****工业园9号楼二楼 联系电话:022-****315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