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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办、****幼儿园:
为了做好2026年秋季期一年级申请延缓入学工作,现将申请缓学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人民政府****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
二、申请时间:2026年8月29日-30日
三、申请所需材料:家长(监护人)带户****学校递交申请书及有关佐证材料(申请书模****幼儿园领取)。
四、审核盖章:学校收到家长(监护人)提****学区办汇总,于9月14****教育局406室盖章。一式三份,家长(监护人)存一份、学校存一份、教育部门存一份。
五、学区办于9月14日将延缓入学汇总表(电子版)报基础教育和安全股邮箱:jyg****586@163.****.
附件:**区2026****小学一年级延缓入学汇总表
****教育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