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2026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 临空经济示范区工程项目管理(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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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2026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示范区工程项目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2026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示范区工程项目管理(二次)已由长**联字[202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区2026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示范区工程项目管理(二次)。

2.2项目编号:****。

2.3招标范围:**新区2026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城市更新类、公共配套类、社会保障类、城市运维类、生态环保类等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竣工结算造价管理、竣工验收及证照办理、收尾管理等。

2.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项目投资395万元)。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并达到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与本项目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资信)、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项或多项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要求:不少于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具备相关专业国家级注册类执业资格不少于1人,其余人员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人中现场常驻管理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6年4月3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7日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4.2已在省级、市级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标书代写

5.2开标地点:****中心公共**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大路5799****服务中心)。标书代写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电子标服务

5.4**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或**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宽**北远达大街吉星大厦

联系人:路程程

电话:135****62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街996****广场B座八楼828室

联系人:刘忠超

电话:189****1514

****管理部门:长****办公室

电话:0431-****5731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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