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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2MA5PCNQN0R | 建设单位法人:廖世光 |
| 廖世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仁义镇三联村四组101号 |
| 年处理60万吨**废石料回收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区 **壮族自治区****区 |
| 经度:110.647222 纬度: 24.0022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9 |
| 贺八环审〔2024〕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2MA5PCNQN0R001U |
| 2025-02-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02MA5PCNQN0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02MA5PCNQN0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0MA5QFLFT14 | 竣工时间:2025-09-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处理60万吨**废石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60万吨**废石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设1条**废石料回收利用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建成运营后,每年处理60万吨**废石料,产出58万吨石砂,产品包括23万吨建筑石料、15万吨角石料、10万吨骨料、10万吨细砂。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箱式送料机2台、69鄂式破碎机2台、1400圆锥机2台、振动分筛机2条、洗砂角笼机2台、风火轮机2台、脱水筛机2台、铲车1台、地磅1台、勾机1台、输送带12条、喷雾喷淋装置(固定式)3套、压滤机1台、生产废水沉淀池(洗砂废水)1座、生产废水沉淀罐(洗砂废水)2个、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1座、初期雨水沉淀池1座等。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线增加了3台跳汰机用于提高产品质量,但主要生产工艺不变,不属于重大变动。 |
| 因客户订单需求要求脱硫和铁,以提高产品质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破碎机、筛分机等须采用半封闭罩(加围挡与顶盖)处理设施,工作时须采用湿法作业。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均须设置在厂棚内,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定期洒水抑尘;皮带输送采用密闭运输方式。项目卸料口设置局部密闭,并在装卸过程采取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车辆在运输物料过程中应慢行,进出厂区应清洗车轮,需对运输的物料进行覆盖,密闭运输,严禁撒漏。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项目厂区须做好雨污分流设计及建设。初期雨水经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砂生产线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洗砂废水经过沉淀池及沉淀罐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三)项目须合理布置产噪声设备位置,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安装减振装置、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及绿化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沉淀池泥渣经压滤机压滤后形成的滤饼,暂存在泥饼堆棚内(泥饼堆棚须进行地面硬化、四面围挡带顶棚、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砖厂作为加工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生产线破碎及筛分工序粉尘经“半封闭控制加湿法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卸料口局部密闭,皮带输送采用密闭运输;原料堆场、建筑石料及角石料成品、细砂及骨料成品堆场地面硬化,并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厂区运输道路采用泥结石硬化,定时实施洒水抑尘,并在出入口设车辆清洗沉淀池。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汇集后排入雨水沉淀池,回用于生产及洒水抑尘;洗砂废水及破碎和筛分湿法作业用水经沉淀池及沉淀罐沉淀后循环回用,车辆冲洗废水、堆场降尘用水、道路降尘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 (三)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面厂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项目敏感点北面居民楼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 (四)员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项目沉淀废渣经压滤后暂存在泥饼堆棚内(泥饼堆棚地面硬化、四面围挡带顶棚),随后运到**区仁义镇新联村沙田屯20亩闲置地进行消纳。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润滑油)暂存到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二)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已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正在组织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二)项目建设执行“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已申领排序许可证,证书编号****1102MA5PCNQNOR001U,有效期为2025年2月17日至2030年2月16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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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沉淀罐 | 无 | 洗砂废水及破碎和筛分湿法作业用水经沉淀池及沉淀罐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 无 | |
| 2 | 三级化粪池 | 无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 | 无 |
| 1 | 半封闭控制加湿法抑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已落实。生产线破碎及筛分工序粉尘经“半封闭控制加湿法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卸料口局部密闭,皮带输送采用密闭运输;原料堆场、建筑石料及角石料成品、细砂及骨料成品堆场地面硬化,并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厂区运输道路采用泥结石硬化,定时实施洒水抑尘,并在出入口设车辆清洗沉淀池。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面厂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项目敏感点北面居民楼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 |
| 1 | 项目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沉淀池泥渣经压滤机压滤后形成的滤饼,暂存在泥饼堆棚内(泥饼堆棚须进行地面硬化、四面围挡带顶棚、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砖厂作为加工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员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项目沉淀废渣经压滤后暂存在泥饼堆棚内(泥饼堆棚地面硬化、四面围挡带顶棚),随后运到**区仁义镇新联村沙田屯20亩闲置地进行消纳。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润滑油)暂存到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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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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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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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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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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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