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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城市道路工程招标投标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严厉打击城市道路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现选取我市一起城市道路工程招标投标典型违法案例予以通报。
一、典型案例:投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案
2024年2月,某单位对某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开展招标,项目金额约为21190万元。招投标过程中,****公司A****公司B的投标文件存在MAC地址(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的情况。经进一步核实,****公司的投标文件电子签章操作系同一设备完成,A公司、B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2026年2月,惠****开发区管理委员****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对A公司、B公司分别作出罚款110.5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案例警示
城市道路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及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典型违法案例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法律法规,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招标、投标、评标及标后履约活动,坚决抵制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违规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助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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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