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催收暨资产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我公司)依法持有**金鼎****公司、**楠栅****公司3笔债权相关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从权利),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组包处置并进行催收,现予以公告。
一、组包债权情况
本次拟打包转让债权共计3笔,截至2026年5月31日,经破产管理人认定的整体债权金额62,517.15万元,其中本金34,476.08万元,利息、违约金等合计28,041.07万元。其中,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债权金额为38,015.11万元,普通债权24,502.04万元。债务人及可选以物抵债资产均位于**。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26年5月31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利息、罚息等 | 债权合计 | 优先权认定金额 | 转普通债权金额 | 诉讼情况 |
| 1 | **金鼎****公司 | 15,626.40 | 8,228.45 | 23,854.85 | 8,169.96 | 15,684.89 | 破产重整 |
| 2 | **金鼎****公司 | 13,849.67 | 14,887.26 | 28,736.93 | 28,736.93 | / | 破产重整 |
| 3 | **楠栅****公司 | 5,000.00 | 4,925.37 | 9,925.37 | 1,108.22 | 8,817.14 | 破产重整 |
| 合计 | 34,476.08 | 28,041.07 | 62,517.15 | 38,015.11 | 24,502.04 | ||
注:1、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
2、债权金额及清偿方式以破产重整方案认定的为准。
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破产重整方案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三、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通过债权公开转让方式组包进行处置。
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五、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欧阳先生、钟女士,联系电话:0871-****782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0123;谭先生:0871-****001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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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