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6-6-8
名 称: ****环境局关于对文68储气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 号: 濮环审〔2026〕11号
****环境局
关于对文68储气库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集团中****公司:
你公司(914********0350394)报送的由******公司编制完成的《文68储气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分局的初审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文68储气库工程位于**市**县,部署新钻注采井25口、利用老井5口,总库容13.57×108m3,建设1座文68注气站,改建文23注采站,**5座丛式井场、5座单井井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施工期废气经加强管理、定期洒水、加盖苫布等措施治理;运营期无组织废气采用密闭设备等措施治理,放空废气引至火炬燃烧系统燃烧处理,倒班公寓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2.废水。文68注气站生活污水依托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绿化,倒班公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与施工期试压废水输送至文一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废水排放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收水要求,废水回注应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要求。
3.噪声。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钻井泥浆采用不落地系统收集,定向钻泥浆、施工废料、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废油漆渣、废滤芯、废润滑油、废冷冻液、清管废渣、废铅蓄电池、废包装定期交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影响。加强施工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书所提的风险防范措施,严防项目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四)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由市生态****支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督管理。
六、本项目自批复日起5年内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对此批复若有异议,可自该文下达之日起60****生态环境厅****政府申请复议,逾期复议无效。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联系电话:0393-****604
传 真:0393-****604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6月8日
抄送:市生态****支队,****分局
**** 2026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