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区2026年市级电视宣传策划推广与传播项目 |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0日 17:28 |
| 预算金额 | ¥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025-****0391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039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尧化门街1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03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5-****6310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区2026年市级电视宣传策划推广与传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依托**市级电视平台**优势,围绕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专题,结合**改革创新案例,做好重大项目宣传策划和产品定制。深入挖掘**在民生福祉、社会保障、重大项目、农业农村、商贸繁荣、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等领域宣传**,扩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3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该项目需要依据**市级电视平台**优势来展现**区的突出贡献和崭新形象,****作为**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综****集团,****总局批准的第一家全****集团,具备**的唯一性。其专业团队由地区知名人物、高级职称人员、名主持人及一线新闻采访记者等组成,能够提供高质量的采访摄制、宣传与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圆满完成了省市多项重大宣传任务。此外,****集团与**区已连续**近10年,高质量完成各项宣传任务,具有宣传**的连续性。同时,********政府授权****集团所有国有资产的唯一经营责任主体。因此,****集团在本项目中具备显著的优势和唯一性,能够依托其强大的传播平台和专业团队,有效扩大**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满足**区在重大项目宣传策划和产品定制方面的需求。综上所述:该项目符****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为供应商。
名称:****
地址:**市**区白下路358号广电大厦19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8261Q
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17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无
1. 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市**区尧化门街189号
联系电话:025-****0391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文苑路118****中心3318室
联系电话:025-****16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系电话:025-****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