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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4MA4WUM39XF | 建设单位法人:张福如 |
| 梁亿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怀****工业园A区五号路D-24地块 |
| ****新区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2000万支配套电镀工序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 |
| 经度:112.177410 纬度: 23.87787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5-21 |
| 粤环审〔2020〕9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1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523 | 运营单位名称:****风****公司 |
| 914********55087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24MA4WUM39X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900MA53F6007Q | 竣工时间:2025-11-20 |
| 2026-02-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06 |
| 2026-05-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6950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气门镀件2000万支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规划的调整,分三期建设,每期建设1条电镀线。目前二期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1333万支气门。 |
| 项目生产规划的调整,分三期建设,每期建设1条电镀线。目前二期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1333万支气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气门上挂→超声除油→电解除油→两级逆流漂洗→纯水水洗→镀铬→铬酐回收→除铬酐→三级逆流漂洗→下挂 | 实际建设情况:气门上挂→超声除油→电解除油→两级逆流漂洗→纯水水洗→镀铬→铬酐回收→除铬酐→三级逆流漂洗→下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电镀生产废水排入电镀车间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电镀生产清洗用水和喷淋塔用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电镀生产线生产过程挥发的铬酸雾废气通过采取电镀线整体围闭抽风和镀铬槽侧吸罩抽风收集,经“凝聚回收+三级喷淋”治理设施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纸箱经收****公司处理;除油槽槽渣、电镀槽槽渣、含铬污泥、蒸发浓缩液、化学品废包装材料、淘汰的过滤介质、废滤材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电镀生产废水排入电镀车间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电镀生产清洗用水和喷淋塔用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电镀生产线生产过程挥发的铬酸雾废气通过采取镀铬槽侧吸式+车间软封闭抽风收集,经“凝聚回收+三级喷淋”治理设施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纸箱经收****公司处理;除油槽槽渣、电镀槽槽渣、含铬污泥、蒸发浓缩液、化学品废包装材料、淘汰的过滤介质、废滤材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1、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内容,本项目共设3条电镀生产线,共设置1套“凝聚回收+三级喷淋”废气治理设施,电镀废气经处理后由1条25m高排气筒排放。 为加强治理效果,本项目新增2套“凝聚回收+三级喷淋”废气治理设施,即每条电镀生产线各配套1套“凝聚回收+三级喷淋”废气治理设施,电镀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由同一条25m高排气筒排放。 目前3套“凝聚回收+三级喷淋”废气治理设施均已建成,项目二期配套使用1套废气治理设施,剩余1套废气治理设施待项目三期建成后再投入使用。 2、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正文要求,电镀工序废气建议采用电镀线全封闭围闭整体抽吸+镀铬槽侧吸式集气相结合的收集治理方案。项目实施阶段,因实际生产工艺与设备布置条件限制,若对电镀生产线实施全封闭围闭,难以满足连续生产及安全操作要求。为此,项目废气收集处理方式调整为镀铬槽侧吸式+车间软封闭集中排气方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6.6 | 0.19 | 13.374 | 0 | 0 | 6.79 | 0.19 | |
| 2.442 | 0.07 | 4.949 | 0 | 0 | 2.512 | 0.07 | |
| 0.494 | 0.001 | 0.081 | 0 | 0 | 0.495 | 0.001 | |
| 0.004 | 0.002 | 0.016 | 0 | 0 | 0.006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26 | 0 | 1.465 | 0 | 0 | 0.26 | 0 | / |
| 0.32 | 0 | 2.259 | 0 | 0 | 0.32 | 0 | / |
| 1 | 电镀废水处理措施 | 回用水水质控制标准 | 电镀生产废水排入电镀车间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电镀生产清洗用水和喷淋塔用水,不外排。 | 监测因子:pH、CODcr、电导率;监测频次:4次/天,连续监测2天;监测日期:2026年3月17日~18日 | |
| 2 | 三级化粪池+****处理站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接管水质较严值 | 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排入****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怀 ****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监测因子: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磷、磷酸盐、石油类、总氰化物、动植物油。监测时间:2026年3月17日~18日。 |
| 1 | “凝聚回收+三级喷淋” 治理设施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铬酸雾≤0.05mg/m3。 | 已建成 | 监测因子:铬酸雾、碱雾 ;监测频次:3次/天,连续监测2天;;监测日期:2026年3月17日~18日 | |
| 2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 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 监测因子:油烟; 监测日期:202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夜间50) | 通过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 、吸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点位:项目东、南、西、北面厂界 ;监测频次:每个监测点每天监测2次(昼夜各一次),连续监测2天;;监测日期:2026年3月17日~18日 |
| 1 | 分区防渗 | 监测点位:K1(上游)、K2、K3(共3个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挥发酚、氟化物、总硬度、色度、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砷、汞、铅、总大肠杆菌、六价铬、总铬; 监测频次:2次/天,连续监测2天;监测日期:2026年3月17日~18日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项目产生的除油槽渣、镀铬槽渣、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已落实 |
| 1 | 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二期废水依托一期已建成的废水处理措施。目前3套“凝聚回收+三级喷淋”废气治理设施均已建成,项目二期配套使用1套废气治理设施,剩余1套废气治理设施待项目三期建成后再投入使用。新增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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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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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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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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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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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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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